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壯族的二次葬和懸棺葬

壯族葬俗比較特殊。人死後,其子汲水浴屍。入殮前,棺底鋪上石灰,再鋪白布。入殮後,停靈數日,請師公、道公做道場,而後掘坑埋葬。其子於靈位下設地鋪穿孝一個月,不得與妻子同房。

三年後,再把先人遺骨挖出來,洗淨揩幹,按人體骨骼部位組裝入金壇。金壇是特製的陶壇,高一米多,鼓腹腹徑約三四十釐米,有帽形倒蓋。裝好之後,擇吉日在山上被認為風水好的山樑、乾燥岩穴等地埋入地下,再圈墳立碑,以後每逢清明節前往祭掃。這就叫做二次葬。
  
懸棺葬的習俗已有幾千年的歷史。人死之後,截一段大圓木,將中間挖空,或破為兩半,雕成船形,稱船棺。入殮後,用繩索吊到預先打好樁的遮簷式山崖上或大山洞內,是為懸棺葬。

壯族懸棺多為船形,或兩船相覆,稱為覆船棺。有的地方幾十具船棺依次排列,蔚為壯觀。船棺與古代越人習用舟船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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