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音樂機構"教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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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的音樂機構"教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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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的音樂機構"教坊"

唐代的音樂舞蹈之所以發達,一方面和唐代初年的政治穩定和經齊繁榮有著密切的關係,另一方面,唐朝的統治者在音樂機構的建設和管理上也起著重要的作用。唐代的音樂機構有大樂署,屬於太常寺,主要管《雅樂》和《燕樂》:鼓吹署,是太常寺的另一個機構,主要管儀仗中間的鼓吹音樂。《新唐書.禮樂志》載:「唐之盛時,凡樂人、音聲人、太常雜戶子弟,隸太常及鼓吹署,皆番上,總號音聲人,至數萬人。」。

教坊是唐代以來設置的管理教習宮廷音樂、領導藝人的機構,唐高祖武德年間開始設立內教坊,在開元二年之後、設教坊五處:內教坊設在宮中;外教坊四處,在長安和洛陽分別設立了左教坊、右教坊,並派教坊史掌管,直接由宮廷領導。教坊主要從事教習歌、舞及散樂,即當時的俗樂,它不管雅樂,以區別太常寺管理的雅樂。唐玄宗時,教坊的人數多達一萬一千四百多人。依技藝的高低分為若干等級,平民家的女子被選人之後,主要學習彈奏琵琶、三弦、箜篌、箏等樂器,還要學習歌舞,稱「搊彈家」;一般女藝人屬雲韶院,稱「官人」:技藝最高的女藝人屬於宜春院,她們能常在皇帝面前表演,被稱為「內人」或「前頭人」。能進人宜春院的人數較少,每逢重大場合的演出,都要以雲韶院的藝人來補充,但是在節目中的重要位置、或者是技術較難的節目仍由宜春院的人來表演。

文源於中國音樂史(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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