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公故鄉的冤案–山西“文物局長走私文物”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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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4日訊】新官上任好戲連台

1937年,張希舜出生於雁門關外渾源縣一個普通農民家庭。1959年,聰明好學的張希舜山西大學數學系畢業後,經過一段時間的黨校政治思想教育,他遠赴內蒙支邊。從遼闊的大草原歸來,張希舜直接進入山西省委宣傳部工作。1991年,第一次外出休假的省委宣傳部祕書長張希舜接到緊急通知,要求他立即返回。就這樣,已經54歲的張希舜在沒有任何心理准備的情況下成為山西省文物局新任局長。

江淮晨報報道,新官上任三把火,張希舜「第一把火」就燒出了國門。為宣傳山西,打出文物大省的牌子,山西省文物局挑選了196件珍貴館藏文物,來到皇城根下,在北京歷史博物館進行了山西文物精粹展。這個展覽在北京引起了極大轟動,許多國家領導人前往參觀,當年11月,李鵬總理出訪意大利,代表中國與意大利進行文化交流的就是山西的館藏文物。在西方文化名城羅馬,許多金發碧眼的歐洲人被中國山西的文物傾倒,紛紛豎起大拇指喊OK。那一次,山西著實露了臉,開幕式上,中國總理與意大利總統先後發來賀信。是張希舜,開創了山西文物與世界文化交流的新局面,山西省文物局第一次被省總工會授功嘉獎。

此後,在張希舜的工作下,山西省委省政府、國家文物局分別追加了山西省文物局的研究經費投放,通過兩年官司,山西省文物局將一塊已被他人侵占的地皮收回,准備為多年來沒有享受過分房待遇的職工們解決住房困難。幾乎同時,文物局人才工程啟動,一批專業知識過硬的青年文物專家得到提拔,一些老專家被文物局推薦申請省、國家特殊津貼……許多人說,山西省文物工作全面發展從此進入鼎盛時期,張希舜功不可沒。

1993年夏天,經人介紹,張希舜認識了台商羅田光,一場令人啼笑皆非的悲喜劇開始款款上演。

「無須關公」機場被扣

羅田光,時年40歲,台灣百家集團董事長,武聖關羽的虔誠信徒。百家集團和山西省煤管局合資開辦企業後,羅田光與煤管局局長武三松成為好朋友。其間,羅田光數次前往山西運城解州關帝廟朝拜,看到關帝廟年久失修蒿草萋萋,羅幾次淚眼迷濛。一次酒罷,羅田光向武三松吐露心跡:關公祖廟是我們仰慕的聖地,現在這種樣子,真令人心酸。如果我想出點力,幫助完成修繕工作,應該從何做起呢?

「這倒不難,省文物局局長張希舜是我的朋友,我給你寫封信,你可以直接去找他。」武三松順手拿過一張酒店便箋,修書引薦。羅田光以信叩門,結識了張希舜。

幾次會面,張希舜與羅田光惺惺相惜。羅田光告訴張希舜,台灣是一個特別崇拜關公的地方,至少有1400多座關公廟,每一座廟都香火旺盛。所以,如果在台灣、東南亞進行修繕關帝廟募集活動,2~3年時間,保守計算也能集資3000萬元美金。羅田光提議成立一個委員會,共同完成關帝廟整修工作,在關帝廟旁再建一座關帝城,資金由他設法募集。恰逢山西省文物局苦於資金不足文物資源難以開發,所以羅田光的提議立即得到了張希舜的回應。經研究討論,1993年11月18日,山西省文物局向省委省政府遞交了關於組建關帝廟國際整建籌委會的請示。1994年1月21日,此請示被省政府正式批准,解州關帝廟國際整建籌委會宣告成立,山西省省委書記胡富國、省長孫文勝、國內著名書畫家黃胄擔任名譽主任,副省長張維慶擔任主任,張希舜、魏守剛(運城地區副專員)、武三松任副主任,特聘羅田光出任海外聯絡員。辦事機構設在省文物局。

6月9日是關帝誕辰紀念日,每年這天,港台地區都有大型慶賀活動。為促使關帝廟修繕募集工作早日鋪開,5月中旬,羅田光向山西省文物局提出請求,恭請一尊解州關帝廟關公聖像和一把青龍偃月刀赴台,於關帝1835聖壽大典時展出。屆時,台灣將組織近60名知名人士組成的朝聖團來朝聖並迎取。在得到山西省委省政府批准、國家文物局口頭同意的答覆後,張希舜等全力以赴投入這項工作準備之中。與此同時,台灣方面關於關帝聖像和青龍偃月刀赴台展出的宣傳廣告全方位鋪開。5月29日,為確保朝聖迎聖像活動萬無一失,羅田光先期飛臨山西,與山西省文物局解州文管所簽訂了展出協議。那天晚上,羅田光拿出2000美金,堅持要送給張希舜。張希舜百般拒絕,惹得羅田光一臉不快,張只好先行收下。回台不久,羅田光打來電話,委託文物局技術開發中心書記、籌委會副祕書長暢記中代買一尊關帝像。

接到電話,暢記中當即向張希舜進行了匯報,張希舜強調:買像可以,但必須到文物局下屬文物商店購買;必須是國家規定可以出境的文物品類。然後,張希舜給文物商店打電話詢問有沒有關公像。商店的鄧林秀書記在電話裡說:有一尊關公像。張希舜問能不能賣,鄧說可以。於是張希舜指示暢記中具體去辦理買像事宜。

當天,暢記中在商店庫房裡見到了那尊桃木雕關公像,眾所周知,關公是一位美髯公,但這尊關公雕像竟沒有胡須,品相較差。暢問:可不可以賣給台灣人?商店經理朱新明說:可以,這是民間收購的,才花了2800元。暢記中為了讓商店多賺點錢,與朱新明商定以15000元高價購買此像。由於突然變故,原定來山西朝聖的一些人士臨時取消了行程,朝聖團人員縮減成16人。6月4日,羅田光一行16人走出太原武宿機場,入住山西大酒店。6月5日,朝聖團在張希舜陪同下前往解州關帝廟迎請關帝像。

然而風雲突變,6月5日上午11點多,解州關帝廟,張希舜手機響了,接通電話,電話裡傳出辦公室主任夏路焦急的聲音:張局長,剛剛接到國家文物局指示,關公像和青龍偃月刀都不能出境。怎麼辦?放下電話,張希舜尷尬萬分。安頓客人臨時休息的時候,文物局領導和解州文管所有關人員緊急商議,最後決定以出境手續出了問題為由向台灣客人講明,原定協議無法履行。羅田光也被這突如其來的變故驚得目瞪口呆,台灣已做了大量宣傳,空手而歸豈不令人恥笑?急中生智,羅田光只好在關帝廟外買了15000元的仿製品以假亂真。離開解州關帝廟時,所有人都各懷心事,為了善緣,客人們還是捐了26000餘元。羅田光給暢記中留下1萬美金用以籌委會正常工作開支。

6月7日上午10點,山西省副省長劉澤民在省政府會見了16位客人,中午,副省長張維慶在迎澤賓館宴請羅田光等人。推杯換盞之間,迎聖像在人們心頭留下的陰影漸漸散盡。飯畢,暢記中到機場為羅田光16人送行,並將那尊從文物商店買來的已包好的關公像給了羅田光。

飛機馬上就要起飛了,羅田光心情十分復雜。坐在靠近窗戶的座位上,他呆呆地望著窗外出神。突然,海關人員神兵天降,站在他面前:先生,我們接到舉報,您有走私文物之嫌,請跟我們來一下。就這樣,盡管那尊關公像有出境火漆,有外銷發票,但,還是被留了下來……

涉嫌走私局長被捕

那時,張希舜還不知道關公像已被查扣,由於原定合同的關帝廟聖像赴台展出事宜擱淺,他料定籌資募捐活動有可能泡湯,張希舜心裡深深地擔憂著,鬱郁寡歡。他決定到基層文物搶救工地看看。6月11日,張希舜將5月29日羅田光給他的2000美金交給暢記中說,羅田光在解州買了15000元的仿製品,如果錢如期寄來,就把2000美元入籌委會賬,如不能寄來,就以此錢為他還解州欠款。

此後,羅田光給山西省委省政府、山西文物局發來信函,講述了自己山西被「騙」後回台的遭遇,表明籌資事宜已無法進行。張希舜也將個中情由、細節以書面報告形式向省委有關領導進行了匯報。至此,關帝廟國際整建籌委會名存實亡。

一晃已是兩年時光。1996年4月24日,以山西省紀檢委牽頭由山西省檢察院、山西省公安廳等聯合組成的專案組突然進駐山西省文物局,開始著手調查張希舜涉嫌受賄、走私文物一案。文物局財務賬被查封凍結。不久,暢記中被抓。經過兩個多月調查取証,7月9日晚凌晨4點,正在睡夢中的張希舜被急促的敲門聲驚醒。專案組進駐文物局後,張希舜認為自己沒有犯罪,所以睡眠一直很好。可是公安人員還是來了。當晚,張希舜被山西省公安廳刑拘後送往太原鐵路看守所,自此,張希舜三個字被人淡忘。每次提審,警察在外面喊:0527,張希舜就拖著越來越瘦的身體搖搖晃晃往外走,每次審問都是那幾個問題:你是怎麼指使朱新明、鄧林秀移花接木辦理文物出境手續的?你為什麼要參與羅田光走私文物

行為?他給了你多少錢?

張希舜沒有想到,那尊他從未見過的桃木關公像成了他走私文物的有力証據,這尊像後經國家文物局、河北省文物局三次鑒定,得出兩種不同的結果:一、晚清製品,一般文物;二、明代彩繪木雕神像,國家三級館藏文物。按國家有關規定,一般文物可以出境,三級館藏文物不允許出境。另外,文物局文物商店原經理朱新明(後因工作原因於1995年被調離商店)、原書記鄧林秀(因挪用商店文物款購買私房,1995年被限時退還公款或退出住房)的供詞也「有力」地「証明」了張希舜走私犯罪的「事實」。

鄧的供詞:大約1994年5月底,張局長打電話來找朱新明,朱不在,我接電話,張局長對我說:有位台灣客人要買一尊關公木雕像,你們那裡有沒有?我說有一座木雕像,不准隨便出售,尤其不能賣給外商,張局長說,這是咱們關系,你們不僅要賣給他,而且價格不能高了。

預審員問:這尊像是什麼年代的?

鄧:這個我拿不准。

……

朱新明的証詞:1994年5月下旬的一天上午,省文物局文物技術開發中心暢記中給我打電話說,有位客人要買關公(木雕),我說有兩尊,工藝較粗糙,不太好。你想要就過來看一看。隨後,我將此情況告訴了鄧林秀書記,鄧說知道了,等他來了再說吧……

不管當時情況怎樣,這尊「不太好」的木關公還是賣了一個好價錢:15000元,商店從中贏利12200元。

文物出境必須的兩套手續:1.打火漆;2.出具外銷發票。一位知情人供稱:出境火漆是6月7日上午在張希舜辦公室外間打的,實際上是另一件文物上脫下的火漆……

但按事情發展的真實時間,當時張希舜正在山西大酒店陪同台灣客人等待省長接見,並准時10點到達了省政府。可是朱新明的供詞卻証明,當天上午,張希舜在辦公室給他打電話說:光有發票,沒有火漆,不能出關,趕快來補一個。而鄧林秀的供詞又証明了外銷發票也是受張希舜指使開出來的。

依據以上內容,1996年10月17日,張希舜經太原市人民檢察院批准,被正式執行逮捕。12月30日,張希舜走私文物案在山西省呂梁地區中陽縣公開開庭審理,呂梁地區檢察院出庭支持公訴,呂梁地區法院主審。

一個臨時改造成法庭的大禮堂,座無虛席,數十家新聞單位的記者趕到中陽,旁聽了這起震驚全國的「文物局長走私文物」案。

經過整整一天的庭審,12月31日上午8點,法庭認定,那尊木雕關公像系三級館藏文物,它的交易過程是受張希舜指使完成的,所以法庭對張希舜作出如下判決:被告張希舜犯走私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罰金5000元。而另外兩名直接出售關公像的商店負責人卻不知何故沒有任何責任。步出法庭時,張希舜老淚縱橫,他高聲喊:歷史將宣告我無罪;歷史將還我清白。

1997年1月,山西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山西省監察委員會對張希舜做出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決定。

1997年1月24日,驚聞張希舜被捕的消息,張希舜年邁的母親當場昏倒在地,4天後,這個恨鐵不成鋼的女人喊著「希舜、希舜」,心有不甘地離開了人間。不久,本來重病的姐姐傷心過度,也撒手人寰。

一尊在襄汾縣鄉下的一個老百姓家旮旯放了很久的桃木木雕關公神像,使張希舜一家從此家破人亡。

公正執法點燃希望

1997年1月8日,張希舜以原判事實不清,証據不足;犯罪主體認定錯誤,適用法律不當為由向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請求法院對桃木彩繪木雕關公像重新進行鑒定,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撤銷原判,改判上訴人無罪。

之後,張希舜開始了遙遙無期的等待。1997年10月,張希舜病情加重:牙齒全部脫落,因嚴重前列腺炎小便極度困難,肝區出現間歇性疼痛現象。10月15日,經有關部門批准,張希舜取保候審後被家人送往醫院緊急救治。幾乎同時,國家文物局對張希舜走私文物案的主要物証進行了又一次認真鑒定,得出結論:此木雕關羽彩繪坐像為清代初期所制,屬一般文物。一年後,國家文物局出境鑒定山西站對此木雕能否出境進行鑒定,結論為可以外銷。據此兩項結論,1999年11月17日,經過近3年時間的審理,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下達(1997)晉刑二終字第17號刑事判決書,撤銷呂梁地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書,判決張希舜無罪!

領取判決書那天,張希舜請求法官:能不能讓我看一眼那尊關公木雕,那是張希舜第一次認真品味木雕背後更深刻的東西,此前,他只在法院開庭時匆匆看過一眼,這一次,他看得特別認真,木雕背面蟲蛀非常嚴重!

張希舜又在家裡等待了一年,他等待黨以博大的胸懷重新認定他的過去。他終於等到了,2001年1月20日,山西省紀委做出決定:恢復張希舜同志黨籍,同日,山西省監察委員會決定,恢復張希舜捕前職級。

法律,終究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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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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