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傑:李少民當然可以回香港

陶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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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7月30日訊】 美籍授李少民,在中國被扣多月,「間諜罪」成立,但礙於其美國國籍實在太優越,亦懾於美國強大,中方為博布殊一笑,李少民得以在國務卿鮑威爾來訪之前享受治外法權,「驅逐出境」,李安然返抵國門之後,聲稱有意回來特區城大繼續書。

李少民可否以美國外籍員身分重來城大,並繼續享受外國職員的房屋等優厚津貼?當然可以。有親中派以「驅逐出境」四字狎弄中國文字,指李被逐出的是中國國境,此一「境」字,亦涵蓋香港特區,因此李少民不能再回特區城大任職。此說又犯了不理性的中國式思維之病。中方一向所說的「境外」,明確是指「中國共產黨有效管治之社會主義制度地區之外」,因此方有「國外」與「境外」之別。「境外人士」一向亦指所謂「港澳同胞」與「台胞」,驅逐出境,南即指驅逐出深圳河以南,李少民為何不能重回「境外」的特區?

若「驅逐出境」即指驅逐出包括港澳在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全部主權領土」,即產生一個死結;請問李少民今後可不可以去台灣?答案是可以,因為發出入台之簽證,在陳水扁所管轄的台灣政府權力範圍之內。如果李少民被逐出「境」後,特區不能來,但台灣卻可以去,特區政府及親中分子豈不是承認了台灣絕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的一部分?亦豈不是間接支持李登輝的「兩國論」?

因此李少民來特區,按法理、按習慣,本不成為問題,但愚弱的董建華政府被親中派玩弄詞彙而再一怒喝,又亂了分寸。捉放李是政治姿態,並非對該人趕盡殺絕,北京主人不想干預,但老董又厚臉皮一請示,變成把球交回北京,李少民不能來,國際輿論又指罵中方。老董政府連做中國奴才也不知該怎樣做,悲夫。

──原載《東方日報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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