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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1日訊】白色恐怖時期法院判賠的冤獄賠償金再創新高,住在桃園的七十一歲老兵丁嘉豐,因為四十五年前出言批評元首獨裁、霸道,服了三年的感化教育,感化教育前後又分別無故被羈押了二千七百多天,桃園地方法院決定准予賠償丁姓老兵新台幣一千二百二十多萬元。
中時電子報報導,丁姓老兵獲得的賠償金之所以超高,一方面因為他被非法羈押的時間長,一方面也因為法官核准一天的賠償金是四千五百元,比一般每天的三、四千元高,總計起來金額才會超過千萬元。
丁姓老兵只有小學肄業,隨國軍從大陸撤退離鄉遷台,民國四十五年三月十五日,服務於左營海軍第一軍區司令部的丁姓老兵說了句「在台灣只有強權獨裁、霸道,沒有公理,元首都是流氓出身」,馬上就遭軍區政戰部官員約談。
四十八年十月,丁姓老兵被送到台北警總司令部軍法處,經檢察官聲請交付感化教育,法官裁定感化教育三年,丁姓老兵卻從同年十二月十九日開始被羈押在軍法處看守所,直到四十九年三月才被移到台灣生產教育實驗所交付感化教育,先被多關了一百零二天。
三年感化教育期滿,上級長官卻不讓丁姓老兵結訓,因為丁姓老兵「思想仍未改正,須發交勞動場所」,丁姓老兵被送到小琉球二年多,五十四年十一月九日再移到綠島新生訓導處受訓,直到五十六年五月二十七日才經警總釋放,離五十二年感化教育應釋放日,決定書指出,丁姓老兵共被非法執行了二千六百十五日。
本案比較特別的是,法官不但適用去年二月才修正的「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第六條規定,對丁姓老兵感化教育執行完畢後的二千六百多天給予賠償,更參酌大法官第四百七十七號解釋,對法律未規定,丁姓老兵在受感化教育前無故羈押的百餘天從寬解釋,讓丁姓老兵也能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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