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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是我國第一部傳記體通史,西漢太史令司馬遷撰。
《史記》以前,我國已有前代的記載,這些記錄,是在諸侯割據的時代出現的,各個敍述者的歷史觀點極不一致,又受視野的限制,記載的面也很狹隘。因此在秦漢統一全國,特別是在西漢統治比較穩定以後,按照封建地主階級的需要,對以往複雜而又不統一的歷史記錄做一番綜合整理,便亟待進行。
司馬遷任太史令,一方面對皇家所藏的大量古代文獻和朝廷檔案加以整理;一方面根據早年遍遊名川大山的實地見聞,對文獻資料加以訂補。于漢武帝太初元年(西元前104年)開始寫作,到征和二年(西元前91年)左右基本完成。
《史記》由「十二本紀」,「十表」,「八書」,「三十世家」,「七十列傳」組成,計一百三十篇,五十二萬六千多字。本紀,記載從黃帝起到漢武帝時的歷代大事,基本上是編年史式的。表,用簡明的表格,概括排列錯綜複雜的史實;書,記述政治,經濟,天文,地理等方面的制度或重大事項;世家,記述貴族諸侯的活動及事迹;列傳,分別記載各個時期的重要歷史人物。以本紀和列傳爲主體,各體互相配合;這種體例成爲以後紀傳體歷史著作的典範。
司馬遷認爲撰史應該「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作爲第一部綜合性的紀傳體通史,《史記》在史學史上取得了很高的地位,它不局限於某個歷史時期,使歷史的發展有清晰的脈絡可尋,記錄面要比封建社會中其他的「正史」要寬廣的多。同時它不僅注意政治,也注意到了經濟和文化。全書「太史公曰」的論贊部分,或爲某些歷史事件,人物作總結,或補充正文以外的重要史實,並非空洞的議論或褒貶。
《史記》中有鮮明的愛憎,對所記述的歷史事件和歷史人物,有歌頌,有批判;但它的愛和憎,歌頌和批判,都不可能脫離封建階級的眼光。
《史記》敍事,簡明扼要,系統清晰,生動活潑,文筆絢爛,反映了作者高度的文學修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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