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立法限言論信息自由 學者:非民族團結正道

人氣 1

【大紀元1月1日訊】中國首部有關民族團結的地方性法規《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民族團結教育條例》30號通過人大常委會審議,條例中規定,將對散佈及煽動不利民族團結的言論的人予以罪責。有學者認為該條例緊縮言論信息自由,根本無法解決民族矛盾。

據自由亞洲電台引述新華網報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週三舉行新聞發佈會宣佈審議通過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民族團結教育條例》,這條地方性法規將於2010年2月1日起實施。

報道說,新疆7.5事件發生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艾力更.依明巴海多次通過媒體表示要加快反分裂地方立法,雖然最終出爐的版本採用了較柔和的名字《民族團結教育條例》,但似乎強調的依然是針對所謂「三股勢力」破壞行為的懲罰性措施。

調往新疆支教的北大法學教授賀衛方週五接受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採訪時認為,國家刑法中已經有針對煽動、分裂或洩密等法律條文,沒有必要地方立法去進一步規管言論和信息:「可能大家現在都希望新疆的民族關係不像今年這樣嚴峻,但實際上根本問題不在於制定這樣的法律,尤其是涉及到言論自由方面的法例。其實憲法和有關刑法已經作了一些規定,這些規定已經足夠,不需要地方人大就某些類型的言論加以限制。」

報道又說,在石河子大學已經兩個學期飽受新疆通訊封鎖之苦的賀衛方教授目前正放寒假在北京,他說:「海外的電話還是不能接通,電話短訊也不行。現在只有網絡方面稍微好些,28號開始增加了兩個能夠訪問的網站,一個是人民日報的網站,一個是新華網,但根本解決不了什麼問題。」

而另一名在北京中央民族大學任教的維吾爾族學者伊力哈木吐赫提雖然電話能接通,但有口難言,週一記者就新疆地方立法致電詢問其意見時,他說:「我知道這個,但我現在不方便。(不方便接受採訪?)對,最近幾天都不方便,你應該明白。以後再聯繫。」

據了解,7.5事件發生後,伊力哈木創辦的維吾爾在線網站曾被自治區政府扣上「煽動騷亂」的帽子,這名學者曾一度被警方從北京住所帶走並斷絕通訊一個多月,而網站多名管理員也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罰,有人至今仍然情況不明。

賀衛方認為管束以及所謂民族團結教育並非解決新疆民族危機的良策,只有經濟政策、政治制度的調整,以及對人權的尊重才能緩和情勢:「我認為主要不應該通過這種立法,更重要的是應當通過經濟政策的調整,民主制度的建設,人權的保障,使得新疆的民族關係逐漸得到恢復。」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大雪來襲 800頭羊遭活埋
北京急凍! 零下14度10年新低
綠壩再版  北京將組「媽媽評審團」監督網上信息
申請遊行抗議  7名維吾爾人被捕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