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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瀑布業者抗議 北縣府回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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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1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宋順澈台灣台北報導〉 今12日平溪十分瀑布業者率眾到台北縣府抗議,反對徵收十分瀑布及徵收價格不合理,北縣府表示,十分瀑布為公共資源也非業主所有,縣府所要價購或徵收部分為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通過變更為公園用地的業者土地,方便民眾親近瀑布欣賞美景。對於業者當初向國有財產局購買的土地部分,台北縣觀光旅遊局也將以業者向國有財產局購買之原價計價,經縣府地價審議委員會同意後,向業主協商價購或徵收。

台北縣府指出,業者當初以購買國有財產局土地方式取得近乎完全包圍十分瀑布之土地,民眾需付費才能親近觀賞瀑布,業者反對都市計畫變更案之意見,在內政部都審會多次審議過程中已經多所反應,內政部都審會於今年六月通過公告該地區1.5公頃土地變更為公園用地,縣府城鄉局後續進行界樁設定,再由地政局進行地籍分割,預計今年12月間完成地籍分割,接續由觀光旅遊局與地主協商價購,如協商不成,再採徵收方式。至於價購或徵收價格,當初業主向國有財產局所購土地之外的部份土地,將依規定最高以公告市值加四成計價,縣府無法違反法令規定標準。

至於業者擴大議題批評縣府未盡力爭取世博台灣館重設於平溪一事,縣府表示:曾對台灣館設於平溪之經費、效益與相關問題進行深入研究評估,也到平溪與當地民眾多所討論溝通,現縣府正進行於平溪設置天燈館之先期規劃中,將積極在平溪打造一更適合平溪自然與人文環境需要的天燈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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