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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菸盒警示 立委提案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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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12日電)為降低菸品對兒童、青少年的吸引力,國民黨立委廖國棟提案修改菸害防制法,規定菸品容器標示吸菸有害健康的警示圖文資訊面積,由現行不得小於容器面積35%,提升至60%。

廖國棟指出,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菸品容器最大面積需印製大幅且寫實的警示圖文,容器兩側應詳述菸品危害成分,且菸盒的其他面積應採取素色包裝;換言之,就是努力將菸品容器,轉換成為提供菸害資訊、叮嚀癮君子戒菸最直接的工具。

根據現行菸害防制法規定,菸品容器明顯位置處,應以中文標示吸菸有害健康的警示圖文與戒菸相關資訊,標示面積不得小於35%。

不過,廖國棟認為,國際間已有許多國家要求菸品包裝警示圖文面積不得低於50%以下,澳洲政府甚至要求菸品容器最大面積印製正、反面100%及90%的菸品警示圖文,讓消費者有所衡酌。

因此,他提案修改菸害防制法第6條條文,規定菸品包裝標示吸菸有害健康的警示圖文資訊面積,由現行不得小於面積35%,提升至60%,降低菸品對兒童、青少年的吸引力。

此外,廖國棟指出,中南部市面上充斥許多白牌菸品,銷售管道多藉由小雜貨店或檳榔攤販售,銷售手法常稱該類菸品為免稅店購買的免稅菸品;但菸酒稅法明確規定,免稅菸不得轉售,違者以販售私菸處理。

他說,免稅菸品包裝與一般完稅菸品包裝並無差別,菸品健康捐自民國98年調高至每包新台幣20元後,海關查獲違規攜帶菸品入關數量激增;有些網路商家更在網路上發文,以「代購免稅菸品」名義販售菸品。

針對這種現象,廖國棟說,修正草案也規定,免稅菸品必須於內外包裝盒加註免稅菸品不得轉售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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