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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9成3學生寒假想打工 8成3用來籌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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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2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陳瑋臻台北報導)1111人力銀行今(27)日公布學生寒假打工調查,結果顯示有高達9成3受訪學生計劃在寒假打工,其中有64.38%學生肯定過年打工時薪較其他時期高,預計平均時薪為118元,至於寒假所賺來的錢主要花費在下學期生活費/零用錢的占83.11%。

據調查,今年高達93.12%的受訪大學生計劃在寒假打工賺錢,在複選情況下,寒假打工的主因以「賺錢」(92.08%)最多,其次依序為「增加社會經驗/取得相關專業」(75.20%)、及「增廣見聞/拓展人脈」(56.99%)。

最受學生青睞的寒假打工工作前五名分別是餐飲服務、賣場人員」、補習班」、便利商店以及公司內勤,挑選工作的考量則以工時彈性、工作能否勝任」(54.09%、收入多寡為主,當中有意打寒假工的受訪學生也表示,寒假工讀與職涯規劃的相關性,平均僅37.96分,較去年的45分更低,屬於「有少許相關」。

此外,計劃工讀的學生中,有64.38%認為過年打工的時薪的確會比其他期間的兼職時間來得高,另有35.36%則認為不管是否為過年期間,打工薪資都一樣、不相上下,其中學生自評在寒假打工將帶來平均12,131元的收入,折算為時薪則為平均每小時118元,至於賺來的錢主要花費則以下學期生活費/零用錢占83.11%居冠,其次則為儲蓄/投資50.92%、賺取補習費/學費8.76%,甚至是貼補家用26.39%,顯示學生打工多數仍在解決經濟上的問題。

對此1111人力銀行發言人張旭嵐表示「人生處處是學問」,學生除了在學校學習,社會歷練也是一門重要的學問,除了賺取實質財物的目的之外,打工更訓練學生將學校教的死「知識」應用在打工經驗中成為活「常識」,甚至還能體驗到學校老師沒教的事,例如應對進退等職場文化,此外在打工場合接觸到的同事與客戶,亦可能成為未來出社會的「準貴人」,因此她也建議學生不只將打工視為賺錢管道,更要視為人脈存摺的潛在儲蓄。

此外她也提醒打工族們,從民國100年開始基本工資調漲為17,880元,最低時薪也從95調至98元,學生們打工前要先了解自己的權益,即便是計時工讀生,也應比照勞基法各項規定,加入勞保、就保、足額提撥退休金,並給予合理的薪資、休假及加班費,避免成為廉價勞工,徜若遇權益受損或產生勞資糾紛,即可向各地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洽詢及申訴。

最後她也強調,學生要聰明打工,就算選擇與所學無關的工作,也要習得「打工3M學分」也就是所謂Management「經營管理」、Morals「職場倫理」和Marketing「行銷」,同時學習事業經營、人脈管理和產品、個人行銷技巧,用積極的態度在打工領域中設定階段性成就目標,有規劃地提升就業軟實力,畢業後才能立即成為職場悍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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