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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銘:檢察權先入憲 才談檢察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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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安芷嫻、陳亦偉台北1 日電)檢察總長被提名人、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今天表示,檢察官不若法官,有憲法位階的保障,檢察權若也能入憲,他不反對訂定檢察官法草案,讓檢察官更能放手打擊犯罪。

法務部今天舉行98年年終記者會,以「從民眾需要處著手」做為主軸。記者會場並以援引自宋代「戒石銘」的內容為背景;法務部長王清峰、黃世銘在背景前舉行記者會,相當醒目。

目前司法院正推動制訂「法官法」草案,提升案件審理品質、增加評鑑機制汰除不適任法官,並藉由立法,確保法官相關權益。但司法院版本只規定檢察官「准用」法官法,法務部則希望制訂的是「司法官法」草案,讓檢察官也能比照法官獲得保障,但院、部尚未取得共識。

記者會中,有媒體問單獨制訂「檢察官法」草案的可行性。黃世銘表示,他不反對訂檢察官法草案保障檢察官權益、確保打擊犯罪,但就以去年查賄來看,檢察官辦案易得罪人,現行環境推動立法,難保檢察官的「司法官」屬性被拿掉。

黃世銘表示,以歐陸法系的德、奧為例,歷經60多年演變,關於法官與檢察官職權的法規現在又合併為一體,法務部認為一部兼納法官、檢察官的「司法官法」,是現行較佳方案。未來台灣若能跟奧地利、義大利一樣,也將檢察權入憲,屆時再訂檢察官法草案未遲。

有媒體關心檢察總長異動攸關特偵組檢察官人事,可能會影響辦案;也有媒體問王清峰,特偵組由三審層級回歸到一審的問題。

王清峰表示,檢察官是忠於職務而非忠於上司,她不認為有「檢察總長換人、特偵檢察官就當然跟著換」的問題。

她更直言「未來的總長,不會出這些問題(因檢察官人事調整影響辦案)」。至於特偵組位階,她認為目前特偵組設於三審還不到 3年,應再運作幾年,再來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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