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被忽視的高速公路換線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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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6日訊】【大紀元費城訊】特拉華州,新澤西州與賓州分別於2006年,2009年2月和2009年9月通過一項交通法規。該項法律要求:如果有警察, 拖車駕駛員或其他人因緊急情況將車停到路邊,經過的行駛車輛必須換到遠離路邊的車道,或將車速降低到每小時20英里以下。目前除了夏威夷,馬里蘭州和華盛頓DC, 其他的州都通過了類似法律。違法者將被處以罰金,罰金數額各州各不相同。特拉華州為25美元,賓州為250美元,新澤西最高,為500美元。

  自 1999至2008年以來美國有150多名執法人員在高速公路邊辦案時被過往的車輛撞死。雖然有些州在2000年及以後的幾年中先後制定了交通法要求駕駛人在有執法人員在高速公路邊辦案時換線或減速,但絕大多數美國人並不知道該項法律的存在。當然因此拿到高額罰單的也就大有人在。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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