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筆會獄委關於作家譚作人被判刑的緊急行動通報

緊急行動網絡2010年第10號

獨立中文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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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日訊】國際筆會獄中作家委員會強烈抗議,作家、活動家譚作人於2010年2月9日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國際筆會認為,判處並繼續關押譚作人直接侵犯了他的思想和言論自由權,呼籲根據中國已簽署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立即無條件釋放他。

據國際筆會消息,現年55歲的自由撰稿人、編輯和活動家譚作人於2009年3月27日在四川省成都市被捕。譚的被判據信與他一篇題為《見證最後的美麗——一個目擊者的廣場日記》的文章有關。據報導,該文是關於1989年天安門運動及屠殺,於2007年在海外網站分三部份發表。另有報導說,譚因調查在2008年3月四川地震中、學校孩子們的死亡而受懲。

成都市中級法院對譚作人的整個宣判過程五分鐘,他的妻子及一些支持者未容許進入法庭。五年徒刑的判決還包括剝奪譚的政治權利三年。譚已經提出上訴,目前被關押在成都市溫江看守所。

譚作人是文化雜誌《文化人》主編、環境組織《綠色江河》創始人,在網上還發表了許多文章和博客。

進一步消息見:

國際記者聯合會(IFJ):http://asiapacific.ifj.org/en/articles/ifj-condemns-sentencing-of-sichuan-writer

中國維權網(CHRD) http://crd-net.org/Article/Class9/Class10/201002/20100210232045_19884.html

推薦行動:

最小行動:給如下政府地址至少發出一封呼籲書。

進一步行動:寫一封類似的呼籲書給自己所在國的中國大使館,或寄一封你信的複印件給中國,請他或她對你的關注做出反應。

請發出呼籲:

——抗議判處譚作人5年有期徒刑;

——呼籲依據中國已簽署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立即無條件釋放他。

呼籲書寄往: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郵編100032
國務院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

胡錦濤閣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郵政編碼 100745

東城區東交民巷27號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王勝俊首席大法官

請注意我們沒有中國當局的傳真號碼,獄中作家委員會提醒您複印呼籲信給您所在國家的中國使館請其轉交,並歡迎任何建議。

如果可能請複印呼籲信交給在貴國的中國外交代表。

**如果晚於2010年4月15日寄出呼籲書,請與筆會獄中作家委員會倫敦辦事處聯繫**
進一步消息,請聯繫國際筆會獄中作家委員會Cathy McCann,

地址: Brownlow House, 50/51 High Holborn, London WC1V 6ER
電話:+ 44 (0) 20 7405 0338
傳真:+ 44 (0) 20 7405 0339
電郵:cathy.mccann@internationalpen.org.uk
網頁:www.internationalpen.org.uk

國際筆會註冊在英國,慈善機構註冊號:1117088
公司註冊號:05683997
註冊辦公地址:Brownlow House, 50/51 High Holborn, London WC1V 6ER

(獨立中文筆會獄中作家委員會翻譯)

2010年3月1日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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