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詐領林業款六年 林地成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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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熙、特約記者陸芳採訪報導) 河北農民宋國棟投書揭露:河北省唐山市建設局副書記裴文久、灤縣榛子鎮人大主席付建明以及楊柳莊鎮主管林業的副鎮長葛立國等6人,利用所承包的3700畝荒山,以開發為名每年向林業局領取了高額的補助款,6年來連一棵樹都沒種,如今真正成了荒山。

詐領補助款 埋掉萬顆樹苗

宋國棟,是五嶺村村民,他在信中說「荒山種樹,每畝國家補貼一百六,他們根本沒買樹,葛立國和宋國權甚至將國家每年下撥的數萬顆樹苗,全部埋掉,目前該山區已經十分荒涼。」

1985年,宋國棟向村大隊承租了一座荒山,租期是30年,此後他開始植樹造林、鋪修道路,使原本一片光禿禿的山,出現了盎然生機。直到2009年他才發現村大隊又將該山地租給了付建明等人,造成他經濟損失不訾。

宋國棟的委任律師也說:「他們承包的目的不是為了種樹,開發這個荒山,他們就是為了騙取國家的林業款,和水土保持款這些款項。六年荒山一棵樹都沒有種。」

公證 使違法合法化

宋國棟的兒子宋國亮說,荒山出租是由村裏管,變更承現在大隊包給個人管。承包後到了第六年才知道合同被變更,「他們從我們那個合同紙上又寫一個合同,應該大隊也得錢了,偷著寫的。」

張寶柱和宋洪業以村民的身份和灤縣楊柳莊鎮東上五嶺村村委會(原來的村大隊)簽訂了荒山承包合同。而該標的土地就是承包給宋國棟的荒山。在簽訂了承包合同後,為了使該合同合法化,他們給灤縣公證處工作人員送了禮盒,為這份合同辦理了公證。

2003年,中共當局出臺了鼓勵開發荒山政策,對開發荒山者發放林業款、水土保持款等補貼款項,因此付建明便找來6個人訂立了六股協定,由裴文久、付建明、葛立國和宋國權幕後主導、張寶柱和宋洪業出面承租。而每年的補助款都是由宋國權出面領取,再平分給6個人。

原承租人宋國棟為何6年後才發現被轉租了?根據律師的說法:「他們就是今天跟你借一塊地用,明天再借一塊」,「 後來就拿著合同來了,說你看,我們這合同明確村委會把這個合同又承包給我們了,而且我們這個還有公證處的公證,他那意思這個山就是我們的。」

律師指出:「這些官員他們提前跟公證處已經聯繫好了,然後你辦個公證,他們公證處根本都沒有盡到他們的法律職責,他們的法律職責就是必須要審查,最起碼這塊地是不是存在以前已經給承包了,他們也沒有審查,逼著村委會變更這個合同,然後辦了公證,他們以這個為理由。」

記者向五嶺村強村長求證,得到的答覆是:「根據國家政策。我不跟你說這事,你找政府說去吧。」

收買農民出面承租

宋洪業告訴記者,已經後悔合謀騙錢,他說:「當時國家有個政策,他們找到我,他們說你種地能掙多少錢呢,跟我們幹呢,給你配個車、開工資。他們說比你種地還強。」

宋國棟得知所承包的荒山被付建明他們侵佔,林業款等補貼款項被領走後,氣憤地到灤縣楊柳莊鎮政府、灤縣信訪局、灤縣法院等部門反映,但各部門均相互推諉不受理。葛立國恐事蹟敗露,找到宋國棟安撫他,企圖化解此事。

宋國棟認為,裴文久、付建明、葛立國、宋國權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騙取國家林業款等款項的行為,已涉嫌構成貪污罪,掩埋國家下撥的數萬顆樹苗其行為已經對國家林業造成了嚴重破壞,已涉嫌構成故意毀損公私財物罪。

雖然法院已經說給立案,但按照程序走還要八個月時間。看來宋國棟要循法律途徑解決恐怕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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