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醫院護士失職 燙傷男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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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8日訊】香港一名三個月大男嬰在瑪嘉烈醫院洗澡時,被燙傷事故,醫管局日內公布調查結果。消息指,為男嬰洗澡的護士,未按正常程序試水溫。

替嬰兒洗澡的護士表示,她沒有戴膠手套,並曾用手測試水溫,但調查委員會無法確定護士有沒有說謊,從護士口供及專家意見推斷,當時水溫高達攝氏40至50度,導致男嬰二級灼傷。據悉,涉及的護士要承擔責任,但應如何處理,則由醫管局跟進。

男嬰父親蕭先生同醫院行政總監董秀英會面後說,醫管局並未交待調查報告內容,也未談及賠償問題,但承諾會將報告結果,第一時間通知他,蕭先生說,兒子情況不錯,數天後可出院,但仍有傷痕及紅腫,要敷冰及著壓力衣。蕭先生促請院方就事件給予合理交代。

協助的立法會議員李永達不滿醫管局,未正式公布結果,就洩漏部份調查內容,要求醫管局檢討。他又說,調查委員會的五名成員,有四人是醫管局其他醫院成員,質疑公信力。

根據程序,護士為嬰兒洗澡應先開冷水、再添熱水,然後以雙水及手背試水溫,溫度正常才開始為嬰兒洗澡。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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