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要不要開單的關鍵

公關專家的談判策略和心法(1)

張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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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警察要不要對我們開單的關鍵,得看被開單者的態度好不好;有些人則說態度是其次,首要是看警察的業績優不優、心情怎麼樣……從過去的經驗看,這些情況都有可能會發生,但也有可能都不會發生,不過我朋友遇到的一件事,倒是讓我發現另一個絕對重要的關鍵。

我這朋友有一次騎車沒帶安全帽,結果別人都是罰五百,他硬生生被多罰一倍,因為外加「車牌不潔難以辨識」和「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不靠右側路邊行駛」(簡單來說,就是在未畫分線的路上沒有靠右行駛)兩張紅單。

看到這兩張出現機率比中統一發票頭獎還低的紅單,我直覺認定絕對是朋友脾氣太暴躁,想要據「理」力爭(畢竟只是到後巷買個早餐嘛),才會得罪開單警察。

哪知朋友卻嘆口氣搖搖頭,說一切都是因為他過去有酒後駕車被逮的前科記錄,才會被再三刁難。

雖然已經是好幾年前的事了,不過在警方的資料庫中,永遠都是他名下一筆銷不掉的爛帳,而只要有這筆爛帳在,不管他犯的錯再微小或再值得同情,就很難有爭取對方讓步的空間。

也就是說,我們也許遇到業績不錯、心情也不錯的警察,而且我們態度也表現良好,但只要擁有這種「不信任基因」,後天條件再好也沒用。

其實,不只和警察的角力需要以信用為基礎,如果談判中有什麼難以掌控的變數,那麼我們(或我們所代表的委託人)在客戶心中的「信任度」,就是其中之一。

「信任度」是談判的優先籌碼

有位研究員曾經針對談判時的心理狀態,進行過一項大規模的實驗,並做出一個結論:「大多數人,只會花費談判所必需的最少心力」,以及「人們只對結論感興趣」(這些論點後來被稱為「齊夫最省力原則」)。

講白話一點,這幾點要告訴我們的是,在談判過程中,很多步驟對談判者而言最好能省則省,能簡化就不要弄得太複雜,以求能在最短的時間內解決問題或達成目標。

這種心態也造成多數人「習慣」根據過往經驗或對我們的第一印象,當作談判的依據。

這個結論告訴我們一個重要的談判資訊:如果對方對我們產生安全感和信任感,他們就不會(或懶得)對我們所說的每個字一一確認。

而且這項資訊絕不是空口白話。D&B是美國最知名的信評公司,全美大半企業的財務資料都在該公司的資料庫中,藉由公司給予的評比分等,供投標者和供貨廠商參考。

他們分析過手頭上六千萬份的資料,企圖找出企業成功和失敗的基本原因。結果發現,公司或企業如果能在一開始就讓客戶放心,建立足夠的信任度,不但較易取得長久的合作機會,談判時遇到的阻礙也較少,能增加有利於己的條件,這樣一來倒閉的機會就會相對減少。

幾年前,全球華人最大的理律律師事務所發生員工盜賣客戶託管股票,捲款三十億台幣(近九億美元)潛逃的重大事件,造成事務所面臨倒閉。

乍聽惡耗,事務所合夥人陳長文面臨兩個選擇,要嘛直接宣布倒閉,大家都知道這樣做的損失最小;要嘛就得扛下三十億的債務,而且他們要負的是無限責任,也就是一定得把三十億(或談判後的金額)還清才算數。

最後理律選擇面對客戶。

陳長文說:「沒有信任,就沒有理律……理律不能因為少數員工的背棄,就背棄了對人的信任,以及客戶對我們的信任。不管賠不賠得起,即使是三十億的天文數字。」

沒想到當他們硬著頭皮公布此事時,理律過去經營的「信任」招牌,不但讓他們得到員工全力支持,客戶更沒有一個跑掉,還有客戶願意簽四年長約,幫助他們度過難關。

有了這些支持者,理律開始和事主,也就是遭盜賣股票的公司談判。

所幸他們的信任招牌也在這時幫了大忙,這時候的理律,剩下的唯一資產就是多年在信任文化下累積的信譽,所以最後他們達成的協議是:簽約時理律先賠兩千萬美元,另外四千八百萬美元則由銀行所開立的信用狀當保證,分四年償還。

不足的一千八百萬美元則由理律每年提供一百萬美元,用在社會法律服務、公益慈善和教育上等無形資產,連續十八年。

也就是說,有六千多萬美元的賠償(包含信用狀和社會服務),都是基於「信任」達成的協議。一位金融界高階主管就說:「如果沒有信任,誰會願意讓對手以十八年來抵債?」@(待續)

摘編自 《公關專家不教你的談判術:業務.行銷.公關人員必懂的談判陷阱與致勝策略 》 智言館 提供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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