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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勝訴 可望再追回90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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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曾依璇、李明宗台北10日電)新加坡高等法院判決中華民國政府勝訴,可向外交掮客金紀玖追討「巴紐案」建交款項。外交部今天表示,政府在此案可再追回共約900萬美元。

行政院發言人江啟臣今天說,凡涉及民眾權益的法律案件,政府都會堅持到底,捍衛立場,外交部會根據判決盡快執行追回款項。

新加坡高等法院宣判,中華民國政府贏得巴紐案官司,將可向外交掮客金紀玖追討2980萬美元的建交款,並據此判決書扣押金紀玖在星財產。

外交部發言人陳銘政下午於記者會中表示,依新加坡高等法院判決,中華民國政府可追回金紀玖在新加坡被查扣的600萬美元;另一名掮客吳思材在新加坡有存款300萬美元,也將積極追討。

陳銘政說,金紀玖及吳思材被查扣共約900萬美元,再加上去年底已自新加坡匯回的152萬美元,總計可追回總款項2980萬美元(約新台幣9億3921萬元)的1/3。

他說,外交部立場明確,不只在新加坡,若款項在其他國家,也一定會把屬於中華民國的2980萬美元追回。

外交部條約法律司科長陳首翰表示,即使被告上訴,也不影響外交部追討款項,將儘速依新加坡法律程序,提起強制執行,將金紀玖的錢追回。

外交部於民國95年9月匯款2980萬美元到金紀玖及吳思材的新加坡華僑銀行聯名帳戶,做為建交款項,在巴紐表示不會與台灣建交後,金紀玖及吳思材卻未返還鉅款。

新加坡高等法院於今年2月開庭審理外交部向金紀玖追討台灣與巴紐建交鉅款案。中華民國政府所委任的呂俊昭事務所律師謝坤耀今天收到判決書,新加坡高等法院判中華民國政府贏得官司,可向金紀玖追討2980萬美元,並據判決書扣押金紀玖在新加坡的財產;不服的一方依法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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