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分析外國人來美投資移民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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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袁玫洛杉磯報導)自台灣、大陸、加拿大等國,前來美國投資、移民、做生意的日漸增多,因應購屋置產投資移民最新熱門話題,華僑商務交流協會日前舉辦座談會,邀請專家在相關議題「外國人如何申請美國房地產貸款 」、「房地產稅務及年終報稅須知 」、「台美海外帳戶如何合法不須申報 上」、「外國人如何購買美國房地產及防止買屋租屋受詐騙 」及「政府購屋優惠辦法」提出見解及說明。

謝宗煌說明,美國房地產價格比大陸便宜,台灣、大陸、加拿大等地華人來美置產者日眾,其緣由不外是投資、做生意、小孩唸書、移民辦身份等方面,又加上政府獎勵辦法,而此議題引起大家的關心。

在購買美國房地產及買屋租屋如何防止詐騙,他表示,當攜帶大批現金來到美國,又不瞭解情況下,要避免受騙,無論置屋或租屋,需把握「三不一要」原則,不貪小便宜、不要用現金交易、不私底下交易,一定要透過公證公司或代理人,有正式報告;成交程序中要查對方信用,以免捲入不必要紛爭,確定產權的清楚乾淨,而不會買到欠債的房子,以免因此被告;租屋時亦需審查租戶信用,同時,觀察確定租戶不會在屋內做不法行為,如在後院種植大麻,或是突然宣佈破產,拖欠房租。

謝宗煌表示,有許多大陸買者,喜歡一部份購屋房錢在大陸付,以逃稅,其實,這是得不償失,因幾十年下來,可能要多付15%而不止。

1990年美國政府增設了EB-5移民投資類別,希望吸引外國移民投資工商業、基礎建設等,有關外國人或無身份者,購房手續與稅務都和在美居民相同,但是賣房時,政府會先預扣稅款:聯邦政府先扣10%、州府則會預扣3.33%。欲進行投資移民,大城市的百萬投資移民計劃,需僱用10人以上員工,並維持生意運作至少2年。而未開發城市,投資移民僅需50萬美元。

李豪會計師說明,2010年購買新屋以及第一次購屋,納稅人新的抵稅額已從2010年5月1日開始 ,對於購買新屋,以及第一次購屋者的抵稅額,買賣房屋交易正式完成,需在2010年5月1日當天,或者是5月1日以後完成的,才可以有資格申請此優惠額。

申請辦法,2010年新屋以及第一次購屋者的稅務優惠額,申請表必須要在買賣房屋交易正式完成以後才可以提交。如果是使用2009年的申請表、或者在2010年5月1日以前收到申請表格,州稅局都將會拒絕接受申請。

此稅務優惠額是為居住為主的第一次購屋的納稅人而預備的,購屋交易需要在2010年5月1日當天或者是以後,直到2011年1月1日以前完成即可申請。另外,購買新屋的抵稅額,是為那些在2010年12月31日當天或以後,在2011年8月1日以前,購買符合標準,只用來居住的納稅人而預備的。儘管你的合同的日期是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簽訂,但是還是以房屋成交完成的日期為主。

這些稅務優惠,要少於整個房屋的購買價的5%,而最高可以申請到$10,000;納稅人必須在購買房屋的那年開始,連續三個稅季年度來申請此優惠額,每一年不能超過$3,333的申請額度。此購房優惠不可以減少你的應納稅額,而低於最低稅額(tentative minimum tax TMT)的規定。此優惠不能作為現金退款,沒有用完的抵稅額也不能繼續使用。

對於新屋購買的優惠額度全國不會超過一千萬美元,對於第一次購屋的優惠額度全國也不會超過一千萬美元。稅局將採取先申請先得到的準則。 詳情請上網站查詢。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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