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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對策缺失 台政院勞委會遭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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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5日訊】(大紀元記者鄭亦宸台灣台北報導)鑑於失業問題嚴重,且未見行政院等相關部會提出長期對策或目前施行方案的實效,監委黃武次與林鉅鋃向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建設委員會提出行政院、經建會及勞委會的糾正案,並於今(5)日通過。

糾正案文指出,行政院相關跨部會因應失業小組對於國內失業情勢之警訊,迄未提出長期相關對策及促進就業方案,且未發揮規劃整合督導執行功能,致相關部會推動失業方案未妥適規劃整合,經審計部98年度核認屬實。

據民國98年研考會電話民意調查,又以「求職不易與失業問題」之民怨高居第2位,糾正案原文:「竟無有效對策,至99年2月失業率達5.76%,導致民怨高漲,長期失業問題日益嚴重,核有違失。」

除了上述行政院於國內失業問題督導不當外,提案的監委黃武次與林鉅鋃也於糾正案文列舉經建會與勞委會的主要缺失。經建會為因應國內失業問題,自民國91年至今提出的10項短期及中期相關對策及就業方案耗費計1,324.6億元,「管制作業竟流於形式,未盡確實,且上開短期促進就業方案並非全屬新增之工作職缺,對原有工作機會產生排擠效應及依賴效果,均有不當。」

糾正案也指出,勞委會及部分縣市政府辦理民國91年至98年間促進就業方案,欠缺合理評估機制,產生執行結果與原編預算差距幅度持續鉅額遞增情事,也有編列預算未能悉數執行,及執行成果未確實填報等缺失。

另外,勞委會對於資遣通報制度未能有效落實,民國98年全台實際資遣人數與資遣通報人數之間仍存有明顯落差,且未能提出具體有效改善措施,致無法預先掌握被資遣勞工之訊息,以提供失業勞工失業輔助及再就業機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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