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個角度看雍正大帝 18-11

殘殺修行人的年羹堯
小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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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帝最知名的大將軍年羹堯,最終以自盡結束顯赫一時的人生。是什麼原因導致雍正必須賜死這個曾經倚為心腹的重臣?

雍正帝在位期間,實行務實嚴明的政策。《清史稿》對雍正的評價是「知政要」,認為康熙帝政尚寬仁,世宗雍正則以嚴明繼之。當時的人將康雍二人比為漢朝的文景二帝。雍正帝研求治道,尤其理解與體恤地方官員的難處。曾經有身邊近臣說州縣的開銷大,應該刪減。結果雍正帝斥責近臣說:「爾未為州縣,惡知州縣之難?」這是因為雍正帝未即位前,大江南北的奔波,對民情與地方官吏的狀況非常清楚。雍正帝在位十三年,不曾出巡,也不曾狩獵遊憩,但天下民情都在他的胸壑之中。心中既有定見,就不會被身邊的人阻斷視聽。

在雍正帝的所有臣工中,年羹堯是最知名的大將軍,卻在雍正三年十二月,以自盡結束顯赫一時的人生。是什麼原因導致雍正必須下旨命令這個曾經倚為心腹的重臣自盡?

嗜殺的年羹堯

年羹堯,字亮工,號雙峰,漢軍鑲黃旗人,生於康熙十八年(一六七九)。於康熙三十九年(一七零零)中進士,授職翰林院檢討。其父年遐齡官至工部侍郎、湖北巡撫,其兄年希堯亦曾任工部侍郎,其妹年氏是雍正任親王時的側福晉,雍正即位後又封為貴妃。年羹堯建功沙場,以武功著稱。康熙四十八年,任四川巡撫,成為封疆大吏,此時年羹堯才三十歲。

康熙對年羹堯在四川的表現非常讚賞,並希望他「始終固守,做一好官」。康熙五十七年,年羹堯再升任四川總督,兼管巡撫事,統領軍政和民事。康熙六十年再升為川陝總督,成為西陲的重臣。

雍正即位之後,年羹堯更是備受倚重,皇帝授權他總攬西北大營一切事務。雍正元年十月,青海發生羅卜藏丹津叛亂。年羹堯接任撫遠大將軍,駐西寧坐鎮指揮平叛。到了雍正二年初,年羹堯以快速部隊冒著風雪、晝夜兼進,叛軍殘部措手不及,短短十五日清軍縱橫千里,大獲全勝。

迅速平定青海戰事後,雍正再對年羹堯破格恩賞,晉升為一等公。此外,再賞給年家子爵之位,由其子年斌承襲;其父年遐齡則被封為一等公,外加太傅銜。

在年羹堯管轄的區域內,大小文武官員一律聽從年的意見來任用。四川陝西以外官員的使用,雍正也經常徵求年的意見。

但後來雍正帝才知道,在青海羅布藏丹津的反叛戰役中,年羹堯竟未請命,就直接殘忍屠殺西寧的喇嘛寺僧,二大寺廟共達五千人之眾,無一倖存。當時他的軍報是喇嘛寺僧參入了反叛,說自己「殺敵甚眾」。但真相卻不是他所說的,而是他好殺成性,想要以殺立威。不滿二年,年羹堯就為了這項屠殺五千個修行喇嘛的罪行,付出自己生命的代價。

權力使人迷

雍正帝對年羹堯委以重任授以大權,但年羹堯卻逐漸迷於權力之中。由於年羹堯一直身居高位,因此官場上不乏結黨逢迎者,年羹堯父子把持不住,行事日漸狂悖。年羹堯與官員結交往來,收受行賄饋贈是家常便飯,他要蒙古額駙對他下跪,要總督巡撫跪迎,還擅用「諭令」,並以朱筆批文,渾然以天子自居。

按大清的律法,「十惡」有謀反、謀大逆、謀叛、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內亂;「五刑」有笞、杖、徒、流、死。年羹堯在雍正三年,竟被舉報高達九十二條大罪。

這案情不是一次炸開來的,而是越查越嚴重。雍正帝也不是沒有勸誡過年羹堯,曾經一再給他機會,但他都當成了耳邊風。舉例而言,雍正三年天有異象,五星聯珠。同年三月,年羹堯上書祝賀,將「朝乾夕惕」寫作「夕惕朝乾」。年羹堯是進士出身,尤其是辦事仔細的性格,不可能出這樣的錯。雍正帝懇切的責備他,要他明白回奏。「年羹堯不是個粗心的人,他這麼寫是暗示不會用『朝乾夕惕』的態度來為朕辦事……」(《清史稿》世宗本紀)。

然後在雍正三年四月,年羹堯因為西北大營花錢如流水,被查出涉及嚴重貪瀆,因而被免去川陝總督和撫遠大將軍職務,調任杭州將軍。

到了同年七月,案情升高,檢舉的奏章不斷,於是年羹堯又被革去將軍職銜。九月,年羹堯被捕下獄。十二月,刑部便以大逆、欺罔、僭越、殘忍、狂悖、專擅、貪婪、侵蝕、忌刻八大罪行共九十二款,判以死刑。其實這九十二條大罪條條都能定其死罪,以「謀反」罪為例,年羹堯私藏軍火武器於家中,卻拿不出任何的解釋。再以「殘忍」為例,年羹堯無端屠殺五千喇嘛之外,還有屠殺平民的事件。

御賜自盡

在二十一世紀的現代,這種罪行叫做「殘害人群罪」,屬於國際犯罪,歸日內瓦的戰爭法庭審理,也是要判死刑的!不因為一個人有軍功,或者取得執政權,就可以屠殺平民百姓。二戰後日本的戰犯、德國的戰犯,最後都是為自己在戰時對平民犯下的暴行而付出代價。

在佛教的戒律裏,年羹堯犯的是殺害修行人的大罪「七遮罪」,已經遮斷其修行的機會。人若不得正法修行,在無數的輪轉中注定要墮入惡趣、歸於徹底的毀滅,所以這是對一個生命最重的懲罰。

這麼重的罪行,不論從那一個角度來看,雍正帝都無法免其一死。最後命年羹堯自盡,也算是讓這位不可一世的將軍免去斬首於市之辱。可是年羹堯被賜自盡,朝野竟沒有一人為他求情。他的兒子年富因為被查到的罪行亦該當死罪,所以刑部判了斬立決。餘子充軍,免其父兄緣坐。這麼大的案件只有兩人判死刑,可說是輕判了。

值得一提的是,年羹堯的妹妹年妃,在雍正三年十一月病逝於圓明園,十二月刑部判決後雍正帝才命年羹堯自盡。從時間的順序上,雍正帝這麼做不無顧念年氏之情。◇(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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