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腦海中的風暴4
他在他心靈深處那樣自言自語,我們可以說他在俯視他自己的深淵。他從椅子上立起身來,在房間裡走來走去。「不必再想了,」他說。「決計這麼辦!」但是他絲毫不感到快樂。
他反而感到不安。
人不能阻止自己回頭再想自己的見解,正如不能阻止海水流回海岸。對海員說,那叫做潮流;對罪人說,那叫做侮恨。
上帝使人心神不定,正如起伏的海洋。
過了一會,他白費了勁,又回到那種沉悶的對答裡去自說自聽,說他所不願說,聽他所不願聽的話,屈服在一種神秘的力量下面,這一神秘力量向他說「想!」正如兩千年前向另一個就刑的人說「走!」一樣。
我們暫時不必談得太遠,為了全面瞭解,我們得先進行一種必要的觀察。
人向自己說話,那是確有其事,有思想活動的人都有過這種經驗。並且我們可以說,語言在人的心裡,從思想到良心,又從良心回到思想是一種燦爛無比的神秘。在這一章裡,時常提到「他說,他喊道」這樣的字眼,我們只應從上面所說的那種意義去理解它們。人向自己述說,向自己講解,向自己叫喊,身外的寂靜卻依然如故。有一種大聲的喧嘩,除口以外一切都在我們的心裡說話。心靈的存在並不因其完全無形無體而減少其真實性。
於是他問自己究竟是怎麼回事。他從那「既定辦法」上進行問答。他向自己供認,剛才他在心裡作出的那種計劃是荒謬的。「聽其自然,接受慈悲上帝的安排」,純粹是醜惡可恥的。讓那天定的和人為的乖誤進行到底,而不加以阻止,噤口不言,毫無表示,那樣正是積極參與了一切乖誤的活動,那是最卑鄙、喪失人格的偽善行為!是卑污、怯懦、陰險、無恥、醜惡的罪行!
八年來,那個不幸的人初次嘗到一種壞思想和壞行為的苦味。
他心中作惡,一口吐了出來。
他繼續反躬自問。他嚴厲地責問自己,所謂「我的目的已經達到!」那究竟是什麼意思。他承認自己生在人間,確有一種目的。但是什麼目的呢?隱藏自己的名字嗎?蒙蔽警察嗎?難道他所做的一切事業,僅僅是為了那一點點小事嗎?難道他沒有另外一個遠大的、真正的目的嗎?救他的靈魂,而不是救他的軀體。重做誠實仁善的人。做一個有天良的人!難道那不是對他一生的抱負和主教對他的期望的唯一重要的事情嗎?斬斷已往的歷史?但是他並不是在斬斷,偉大的上帝,而是在做一件醜事並把它延續下去!他又在作賊了,並且是最醜惡的賊!他偷盜另一個人的生活、性命、安寧和在陽光下的位子!他正在做殺人的勾當!他殺人,從精神方面殺害一個可憐的人!他害他受那種慘酷的活死刑,大家叫做苦牢的那種過露天生活的死刑。從反面著想,去自首,救出那個蒙不白之冤的人,恢復自己的真面目,盡自己的責任,重做苦役犯冉阿讓,那才真正是洗心革面、永遠關上自己所由出的那扇地獄之門!外表是重入地獄,實際上卻是出地獄!他必須那樣做!他如果不那樣做,便是什麼也沒有做!他活著也是枉然,他的懺悔也全是白費,他以後只能說:「活著有什麼意義?」他覺得那主教和他在一道,主教死了,但卻更在眼前,主教的眼睛盯著他不動,從今以後,那個德高望重的馬德蘭市長在他的眼裡將成為一個面目可憎的人,而那個苦役犯冉阿讓卻成了純潔可親的人。人們只看見他的外表,主教卻看見他的真面目。人們只看見他的生活,主教卻看見他的良心,因此他必須去阿拉斯,救出那個假冉阿讓,揭發這個真冉阿讓!多麼悲慘的命運!這是最偉大的犧牲,最慘痛的勝利,最後的難關;但是非這樣不可。悲慘的身世!在世人眼中他只有重蒙羞辱,才能夠達到上帝眼中的聖潔!
「那麼,」他說,「走這條路吧,盡我的天職!救出那個人!」
他大聲地說了那些話,自己並不覺得。
他拿起他的那些書,檢查以後,又把它們擺整齊。他把一些告急的小商人寫給他的債券,整扎的一齊丟在火裡。他寫了一封信,蓋了章,假使當時有人在他房裡,便可以看見信封上寫的是「巴黎 阿圖瓦街 銀行經理拉菲特先生」。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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