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就綜援離港限制上訴

人氣 12
標籤:

【大紀元7月20日訊】(大紀元綜合報道)香港高等法院早前裁定,政府就申請綜援設立離港期限的做法,違反基本法和人權法。社會福利署昨日就裁決提出上訴,但仍然會暫緩執行相關規定。社區組織協會對政府提出上訴表示失望,認為決定反映政府未意識到現行政策的違憲違法及不合理之處,需要社會正視。

社署昨日發聲明指出,研究判詞及有關理據後,已就高等法院於6月21日的判決提出上訴。根據法律意見,有關判決所涉及的法律觀點,具有廣泛重要性,當局因而認為有需要要求上訴法院澄清,但由於案件已進入法律程序,社署不會就案件作出評論。

早前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的游文輝,對政府決定感失望。他說,判決後社署已批准他的綜緩申請,但之前的綜援未必能追回。

協助游文輝提出訴訟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蔡耀昌表示,一早已為政府上訴作出準備,他有信心會維持原判。

社區組織協會表示,綜援離港限制影響約3萬名從內地或澳門失業的回流人士,剝削香港居民領取綜援的權利。協會認為政府提出上訴,等同忽視回流港人生活困難。另外,協會同時促請當局檢討綜援、高齡津貼及傷殘津貼等各社會福利政策的居港規定。

早前,長期在內地工作的游文輝,回流返港後申請綜援被拒,提出司法覆核。高院上月裁定社署限制申請綜援前一年不能離港超過 56日的規定,是違反基本法和人權法,判游文輝勝訴。社署在裁決後,已即時暫停執行相關規定。◇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港宗教界籲新預算關顧基層市民
曾俊華與港大學生討論財政預算案
最低工資 堅持33元 20元太可恥
順寧道重建 單親媽媽露宿街頭討公義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