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國標:「交友不慎,誤入歧途」

——江天勇律師的維權之路(上)

焦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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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6日訊】一、從農村苦孩子到維權律師

江天勇律師1971年出生於河南省最南端的羅山縣。「我們家鄉環境特別好,有山有水,魚米之鄉。可是從記事開始,我就覺得我們那裏生活水平很低,缺吃少穿,人們一天到晚一年到頭勞作,仍然窮得叮噹響。」

江天勇的父母都是農民,他們有三個孩子。天勇是長子,另有一個妹妹和一個弟弟。「那時家裏很苦,手頭基本沒什麼錢。土地包產到戶之後,父親才可以到外面幫人蓋房子掙些家用,或者就養些雞,下了蛋拿去換錢供我們上學。」

1989年北京學潮時,江天勇在讀高中。「那時全班都非常關注北京的情況。我們激烈地討論,強烈地質疑,聲援北京學生。我和李和平(著名維權律師)是同班同學,『六四』後經過老師教育,大部份同學都被教育『好』了,最後只剩下我和和平被同學們戲稱為『頑固不化的反動分子』。我們記得,『六四』前《中國青年報》上有一篇文章,說不會秋後算賬。可是『六四』之後,該報又登出一篇文章,說決不能不秋後算賬。讓我們第一次見識了中國新聞媒體的翻雲覆雨。」

雖然家境貧寒,天勇和弟弟學習成績都很好。妹妹也很聰明,可惜由於家庭貧窮,初中沒讀完就下學了,此後在外打工掙錢補貼家用。1991年江天勇考入湖南長沙水利電力師範學院(現在叫長沙大學),讀漢語言文學教育專業。這是一所專門為電力系統培養師資力量的學校,電力系統有自己的子弟學校。
「我上大學是父母賣糧食供應的。學費通常是交了今年的交不了明年的,總是欠著同學的錢,今年的拖欠明年還。後來弟弟也考取了我曾就讀的大學。弟弟上大學的學費籌措,除了父母賣糧,我大學畢業後也拿出一半工資供應弟弟。這樣的生活雖然清苦,但是一家人和和睦睦,苦中有樂。」

1995年大學畢業後,江天勇被分到鄭州熱電廠子弟學校教語文。「教學雖然很有意義,可是我覺得沒太大意思,也不是特別感興趣。我一直對權利、對法律、對民主等問題有強烈的興趣。」

那時有一位同事報名參加律師資格考試。「備考複習時,他經常找我探討法律問題。時常是,我對問題的解答合乎標準答案,而他的相反。他很佩服我,說我在這方面有天賦。許多人為了應付律師資格考試,背東西背得很苦惱,可我卻覺得那些東西特別有意思,看得津津有味。也許這就是人與人的差別。當時李和平已經在做律師,他鼓勵我也參加律師考試,將來做律師。我準備一下,也就考取了。」

江天勇非常看重律師這個職業。「從歷史教科書中我們看到,在近現代,律師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美國這個國家的建立,美國的獨立戰爭,其中法律人的聲音和身影隨處可見。法國的大革命,雖然過於暴力,但是從中仍然能看到律師的重要參與。對於保障人們的民主權利,再沒有比法律更重要的了,再沒有比律師這個角色的參與度更高的了。」

2004年借到通遼出差的機會,江天勇順便來一趟北京。當時李和平已經在北京執業,一直在懇切勸他辭掉工作到北京來。「和平帶我在北京轉了幾天,又帶我去一趟他所在的律師事務所。看了他的事務所,我跟和平說:『不轉了,我現在就回去。』他有點著急,說:『幹嗎急著回去?多呆一陣不好嗎?』我說:『我現在就回去辦手續。我決定了,我要來北京!』李和平這才鬆了一口氣。這年7月,我向學校提出離職,12月到了北京。從事了10年自己不喜歡的職業,到北京做律師我覺得我找到了自己的人生坐標。」

到北京之後,江天勇陸續接了一些案子,主要是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糾紛之類的民事案,刑事訴訟方面的也有。這段時間裏,他跟著李和平參加很多活動和研討會,留下很深的印象。「記得有一次是討論浙江一個案子,當事人是一個青年男子。這名青年男子究竟是被殺後扔進了湖裡,還是自己跳進湖裡,討論得很有意思。」

那時江天勇也接觸過一些維權案件,但沒有親手做。「之所以走上維權律師之路,有一個人的經歷對我產生了重大影響。這個人就是山東臨沂的盲人陳光誠。2004年底,陳光誠來一趟北京。接觸之後,我覺得他是一個非常了不起的人。次年3月,陳光誠在家鄉為九區一縣的盲人和農民辦法律培訓班,我應光誠之邀去為他們講課,講《殘疾人保障法》等。經過培訓,農民們也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了。那時鎮裡、縣裡亂收費現象非常嚴重,農民維權意識提高了,當地政府搜刮不那麼順手了,就對陳光誠恨之入骨,找人騷擾、毆打、辱罵他。」

後來陳光誠因遭地方政府機構嫉恨被逮捕,江天勇受托代理此案。至2005年5月,陳光誠案的事態發展成全世界矚目的大事件,最後以陳光誠被判刑四年零三個月而暫告一段落。

「自光誠這個案子開始,我才真正加入到維權律師的行列中來。後來國保找我談話說:『你的問題就是交友不慎,誤入歧途。要不是交了陳光誠、李和平、滕彪這樣的朋友,你不會有今天這樣的遭遇。』哈哈哈。」

此後,江天勇直接並深度參與了高智晟案、陝北油田案、廣州太石村案、胡佳案等等,特別是2008年大面積代理了法輪功的案件。「法輪功的案子我參與辦理了20多起。」

二、執業5年,與司法局纏鬥了4年

對中國記者來說最大的害蟲是宣傳部,對中國律師來說最大的害蟲是司法局。江天勇來北京做律師5年,後面4年的許多精力都花在跟北京司法局纏鬥上了,本要為別人維權,結果卻陷入不得不先為自己維權的一團亂麻裡。

維權律師在前方與各種不法行為做著鬥爭,作為律師管理機構的司法局不僅不予肯定、支持和保護,反而是在背後處處掣肘,製造麻煩,無情打擊。辦理維權案件的律師常常會接到司法局的騷擾電話。「他們打通電話之後問你現在在哪裏?在幹什麼嗎?如果你現在呆的地方不對,正在幹他們認為不該幹的(敏感的)案子,所屬的事務所也會奉司法局之命打來電話干擾辦案。通常是當地司法局給北京司法局打電話,北京司法局給所在律所打電話,律所領命後再給律師打電話,阻撓辦案。」

在北京,維權律師與市司法局的關係有一個演變過程。2006年之前通常是司法局通知維權律師到局裡聽指示,所指示的內容無非是哪個案子能做,哪個案子不能做,或應該儘快從哪個案子中撤出。「慢慢我們回過神兒來了,反問自己:我們有向他司法局匯報的義務嗎?後來我們就不去了。 」

一招不靈再生一招。「過去召我們去司法局的說辭是要我們聽指示和匯報工作,現在改為他們希望從我們這裡瞭解情況。對此,我們有的律師就提出:『你們總是這樣叫我們過去談話、瞭解情況。可是你們聽我們談話有工資,我們去談話卻是白去,沒有任何報酬,我們沒有被白白『瞭解情況』 的義務,我們不去!」

再後來,司法局就問律師辦某案是否有正常的委託手續,如果有,就不再管他了。「比較起來,北京司法局還是要比地方司法局開明許多。跟我們談話時,他們時常說:『我們也面臨很多壓力,也是不得已而為之。』但是儘管如此,到2009年,司法局還是對我們維權律師下手了,屢屢在我們的執業證上做文章。」

江天勇雖然執律師業的時間不長,可以說卻是在律師執照問題上遭遇麻煩最多的一個。「我是2005年拿的律師證,2006年司法局就不讓我通過年檢。我和李和平都不讓通過。後來他們說一個一個解決,先讓李和平通過,再讓我通過,李和平堅決不同意。當時司法局有人找我談話,讓我還是回鄭州去做律師,被我當即一口回絕。」

律師資格證年檢是一項例行公事,通常是律師證一送過去就審核通過了。「我們這次年檢之所以遭遇麻煩,是由於司法局要求我們所在的事務所為我們做擔保,即以所裡的名義寫一個保證書,保證我們不接維權的案子。事務所反過來要求我們自己寫保證,保證今後要多做經濟類案件,少打,最好不打,維權類的官司,要想著自己多賺錢,不要總想別人的權利受侵犯之類的問題。」

那時正好胡錦濤的「八榮八恥」出台,江天勇就寫了個以維護人民利益為榮,以損害人民利益為恥,以遵守法律為榮,以違法犯罪為恥的東西交了上去。「他們看完之後說,這哪是保證書啊,整個一個牢騷書、抗議書。後來李和平說:『算了,不跟他們鬥氣了,我替你寫吧。』我說:『好,但是你寫完後必須讓我過目。』沒過多久,到6月份,我們倆的年檢通過了,律師證發回來了。我當時挺驚訝,問和平怎麼回事,他說『把寫的保證交上去就發證了唄 』。至今我也不知道李和平在代我寫的那份保證書裡究竟寫了些什麼。」

然後就到了2008年。「據說因為我們公開簽名願為西藏3.14事件提供法律援助,周永康為之震怒,說司法部、全國律協都要『學習』。有關部門不敢怠慢,就開始佈置工作,整頓我們這些維權律師所在的事務所。怎樣才能有效控制這些維權律師呢?他們最後拿出的手段是加強律師所和律師年度考核和年檢。說白了,即在年度考核和年檢上對維權律師使絆子。」

在此精神指導下,僅北京一地就有20來個事務所未通過年檢。所謂某事務所通不過年檢,實際上是由於該所有維權律師。一個事務所通不過年檢,該所所有律師都不得通過。如此一來,20來個律所的500多律師就都無法開展正常工作。一名維權律師導致一家事務所不得通過,一家事務所不得通過導致該所全部律師不得通過,這實際是一種同所律師互相株連的非法招數。

4月11日,江天勇所在的事務所把所有年檢人員初步的年檢材料,通過網絡辦公平台傳到司法局。司法局給該所一個回復:「貴所因有律師涉及敏感案件代理,故暫停貴所2008年度年檢。」為此,該所把江天勇和黎雄兵的材料留下,把其他的人報了上去。

4月19號時,他們又給一個復函:「請貴所於4月19日帶齊書面年檢材料,上午九點到司法局辦事大廳現場辦理年檢註冊事宜。但貴所江天勇、黎雄兵律師暫緩註冊。如有疑問,請與司法局律管處馮新泉聯繫。」

不久,黎雄兵的年檢也通過了。這時,500多名律師絕大部份都通過了,只剩滕彪和江天勇兩人不得通過。「不放滕彪我倆過關的原因是繼上述公開簽名之後,我和滕彪又發佈一個聲明,對我們的簽名行動做近一步的解釋,稱我們此舉為的是中國法制建設,為的是在中國實現真正的民族團結。因了這個聲明,我倆不得通過年檢。」

按照司法局復函上提供的律管處的電話,江天勇帶著資料去與他們交涉,聯繫人馮新泉竟說:「這不關我的事」。江非常憤怒,質問他們:「我沒到菜場去找賣菜的,我也沒有去找律協,為什麼?因為你們就是辦這事的。如果這事與你們無關,你們幹嗎在這裡留下你們的名字和你們的電話?既與你們無關,你們為什麼還要發這樣回函?如果你一定要說與你們沒有關係,那我就把這些回函公佈於眾,讓大家看看這究竟是不是你們發的函!」律管處處長柴磊的口氣有所緩和,「說是讓我先回去等消息。最終在下週的週一下午兩點左右,我終於拿到了久違的律師證,並當即發表短文《法治的勝利——我已通過律師執業證年檢註冊》。滕彪則最終也沒有拿到律師證,他的執業證被註銷。」

接下來就是2009年律師執業證考核。這次共有20多位律師未通過年檢,涉及的事務所也都不能通過。這20餘人不得通過年檢的主要原因有兩個:一個是參與代理法輪功案件,一個是參與呼籲北京律協直選的簽名活動。維權律師與司法局的這次纏鬥,整個國際社會都特別關注,政府對政府層面的對話,如司法部對司法部、外交部對外交部的各種人權對話和法治對話,都提到了這一年的律師執業證考核的問題,甚至歐盟峰會上也把這個話題拿了出來。世界各國的民間團體,如律師團體和人權團體,也紛紛發出呼籲並參加運作。最後,20幾人都通過年檢,只剩8人不得通過。

「這8人是我、唐吉田、劉巍、溫海波、童超平、楊慧文、李勁松和張力輝。現在我們這8個人,情況各有不同。我的執業證被註銷。4月22日北京司法局舉行聽證會,對唐吉田和劉巍進行吊銷處理。溫海波所在的事務所已宣稱把他開了,現在他的事務所是鐵將軍把門,至於搬到哪裏去了,他也不知道。張立輝也被所裡開了,劉巍是他們所的合夥人兼主任,現在劉巍這個所主任都不知道他們的所哪裏去了。童超平、楊慧文、李勁松的情況是,司法局什麼說法都不給,就是不給你蓋章,你也就接不了案子,把你懸在那裏。」

唐吉田的情況有些特殊,雖然資格證被懸著,但被吊銷以前他一直在做案子。唐的理由是:「我根本就不認可你司法局所做的考核,我認為我還是律師,我就是要做案子。」實際上是他所在的整個事務所都與司法局對抗,他外出辦案,所裡還給他出具必要的公函,蓋所裡的公章。這種情況,如果有些地方法院堅持說必須把律師證拿來看,那就可能需要做進一步解釋。如果經過交涉解釋,地方法院被說服,也認為北京司法局的所謂考核根本就是違法的,那他仍然可能代理案件。

說到這裡,江天勇提起一樁趣事。「張立輝所在事務所的所長有一次到司法局去,偶遇司法局長董春江,連忙伸手想跟董握手,結果董竟沒理他。這下此君覺得天都要塌了,回家後惶惶不可終日,把怨氣歸到張立輝頭上,很快把張立輝開了。」

(待續)(轉載中國人權雙週刊)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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