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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花博設專屬T霸 議員批超級大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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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9日訊】 (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灣台北綜合報導) 開車經過高速公路時,經常看到周邊有巨型T霸設立,台北市政府對於大型違規廣告物進行取締,不過卻被議員揭露,為了宣傳花博,市府設置花博專屬T霸,並以專簽方式,用「臨時建築」的名義通過,不僅免申請建照、送審,也不受廣告物高度限制。

台北市議員黃向羣、士林北投市議員參選人藍世聰19日召開記者會指出,位於承德路6段宣傳花博的2座T霸廣告,約6、7樓高,依照「北市廣告物暫行管理規則」,廣告物度高上限只有12公尺,市府以專案通過的T霸,簡直是超級大違建。

台北市議員黃向羣表示,該設立地點屬農業區,也是士林北投科技園區預定地,依法不得設立任何形式廣告,竟還設2座高達21公尺的T-BAR看板,痛批郝龍斌竟用專簽的方式,跳過各項法規的審查,在取締別人之際卻帶頭違法。

建管處科長李錦池解釋,T霸看板是以市長專簽方式,設置於士林北投科技園區預定地,因此視為臨時性建物,功能是市政宣導,免申請建照,也免送都市設計審議,花博會結束就會拆除。

不過藍世聰指出,「只要碰到花博,所有程序正義都可以犧牲!法律都可以轉彎。」北市建管處年底前要拆掉2萬件違規廣告、鐵架、廢棄招牌,但自己卻大開方便門,都是為了花博。

台北市水利處則表示,主要依據「聽奧及花博兩項活動各機關設置宣導物要點」,宣導物設置高度不超過36公尺為原則,而這兩支T-Bar只有21公尺高,且有專業技師切結簽結,安全無虞。

另外,這兩支T-Bar廣告為臨時性建築物,依建築法規定,可以免申請建照,全案也經專案簽報准免提送都市設計審議,經簽報准免提送廣告物許可申請。

黃向羣另提出,這兩座T-Bar總共花了216萬元,經費卻是由北投士林科技園區開發案的工程款支出,市長專簽一核定就是7年,怎能算是臨時建築物,T-Bar上設置大量的照明燈具,也未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北市府實在難以交代。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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