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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債協商更生難 躲債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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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 8日電)卡債族阿昇因父債欠下新台幣150萬元債務,到95年已還了超過1個本金,但因大環境不佳,協商降低攤還金額過程困難重重,現在只能過著躲債生活。

阿昇家中從事工程,90年間父親被 2家承包商倒債300萬元,為了發放薪資,阿昇辦了信用卡揹下150萬元卡債,他每月還3萬元,到了95年已經還了超過1個本金;但因為大環境不佳、周轉不靈,無法持續償債,因此打算提出協商、更生。

阿昇說,當時他月入3萬元,每月要償還2萬多元,根本就沒有辦法生活。面對不熟悉的協商、更生制度,看到很多比他狀況還糟的個案都無法通過更生,最後只好選擇打零工度日,過著躲債人生。

阿昇今天與卡債受害者自救會顧問、律師林永頌、輔大社會系助理教授吳宗昇等人召開記者會。林永頌表示,像阿昇這樣的案例並不是個案,台灣的債清條例有修法的必要,法官與銀行處理相關案例也有問題。

吳宗昇指出,根據西元2007年中研院「台灣社會變遷調查資料庫」資料顯示,台灣約有85萬人為信用卡債務人,比金管會2006年公布的52萬人多很多。

而他與130名卡債族面談結果,發現有53%的卡債族債務沒有處理,原因可能是協商破裂、協商成功但毀諾或是沒有免責等問題。而卡債族沒有聲請協商,除了45.1%是維持生活有問題外,分別有34.6%、24.4%是因為對法律不熟悉,或是自己覺得不會通過,其中還有47.6%的卡債族曾因此有輕生念頭、42.9%開始不跟親友往來。

吳宗昇說, 45.5%卡債族覺得,聲請過程中法官沒有設身處地為卡債族著想, 56.9%的卡債族認為,銀行完全不顧他們的每月基本生活支出。吳宗昇指出,卡債族實際聲請更生通過的比例只有13.76%,大多都是被程序所駁回。

林永頌表示,日本聲請債務更生,法院有8、9成的允許率,台灣卻僅有13%,加上司法程序相當繁雜,法官又常常以卡債族投機性投資等理由駁回更生聲請,都成為卡債族萌生退意的原因。

林永頌認為,應該修法讓債務更生的條件具體化,讓法官能夠依此判定卡債族是否能夠通過更生,避免法官對社會不了解,導致讓卡債族無從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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