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10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戴德蔓台北報導)兩岸開放以來,台灣公務機關驚傳共諜洩密,針對近期發生警大副教授吳彰裕、警政署外事科員林柏宏、教育組訓練科警務正吳東霖等人嚴重涉嫌洩漏法輪功學員、圖博及民運等團體在台活動及個人資料給中共,造成無可彌補的損失一案,受害之民間團體、立委及調查局、警政署官員14日出席在立法院召開的記者會,受害民團共同要求政府嚴查嚴辦「共諜國安漏洞」並積極維護台灣民眾之個資及人身安全。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並向台北地檢署對涉案3人及其他偵辦中的共犯提出刑事告訴,以遏止共諜層出不窮的國安漏洞,並維護台灣民眾的人身安全及台灣的民主自由。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表示:「警政機關利用公權力蒐集法輪功資料,而且從公務上明知這些是機密資料,但不肖分子還故意違法外洩給中共,我們不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全台灣有數十萬法輪功學員,他們及家人親友的資料可能外洩給大陸,我們非常擔心、注意法輪功學員去大陸的安全,因此對於吳彰裕等人做的事情,我們應該在法律上給予懲罰。」
臺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14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後,前往台北地檢署對涉案三人及其他偵辦中的共犯提出刑事告訴。(攝影: 林伯東 / 大紀元) 法輪功情資攸關國家安全
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指出,從2002年到現在為止,已經有調查員、軍情人員及警政人員洩漏法輪功資料給中共,這是非常嚴重的國安問題。因為早在2003年,高等法院判決文就明確指出,法輪功學員資料是中共最想要的情資,而將公務機關中法輪功的資料交給中共的本身攸關國家、社會及當事人的權益。
朱婉琪強調,從兩岸開放以來,法輪功團體是第一個民間團體經由司法途徑,向涉案的共諜提出刑事告訴。中共利用台灣人在台灣境內迫害台灣法輪功等團體,是嚴重國安問題,有高等法院判決理由為證。因此,台灣法輪功以被告公務人員違反國家安全法、刑法洩密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名提出正式的刑事告訴,等到北檢起訴之後,會要求國家賠償。
高為邦:法輪功提告肅清共諜 保護台灣
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左一)指出,檢舉共諜人人有責。(攝影:林伯東/ 大紀元)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表示,法輪功提告肅清共諜,不僅勇敢且起到示範作用,這是保護台灣的行動。他強調,現在有不少台灣人認為拿中共的錢,替它做點事、說話來影響台灣的政策好像無所謂,事實上他的行為已經涉及威脅台灣安全,這已經是共諜的行為。
高為邦指出,檢舉共諜人人有責,提告的影響力是非常大的,意義在告訴大家,你為了利益替中共工作,但你洩漏機密要付出更大代價,不僅要坐牢還須負責民事賠償,這對其他人是「殺雞儆猴」「殺一儆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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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網址: http://epochtimes.com/b5/11/10/14/n3401317.htm兩岸開放後首例-法輪功刑告共諜
美東時間: 2011-10-14 09:45: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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