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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元甫醫師減肥專欄8】肥胖與代謝症候群

王元甫(桃園市振興診所內科醫師、中醫醫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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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謝症候群」(metabolic syndrome)是現在相當熱門的醫學話題,這個症候群包含四種病症:肥胖、糖尿病、高血壓、高血脂,為甚麼要結合這四種病症,統稱為「代謝症候群」呢?這有相當重要的臨床意義。

「代謝症候群」的重要性

「代謝症候群」是1988年美國史丹佛大學Gerald Reaven教授所提出的,他是內分泌代謝領域的權威。他發現「腹部型肥胖」與高血脂、高血壓、糖尿病的發生有密切的關係,而且這類病人得到心臟血管疾病、腦血管疾病的機率比一般人增加許多,因為有很重要的臨床意義,所以把它歸納成一個症候群。

「代謝症候群」這個醫學名詞比較抽象,如果僅從字義,很難窺其全貌,只知道這與人體的新陳代謝有關。Reaven教授最先提出的名稱是 Syndrome X,它還有很多稱法,如Reaven syndrome、insulin resistance syndrome等,後來才統一稱為「代謝症候群」(metabolic syndrome)。通俗上,如果用「三高症候群」、「啤酒肚」、「水桶腰」就比較容易了解,但是這又不能畫上等號。

代謝症候群的定義

代謝症候群是如何定義呢?比較著名的是2001年美國膽固醇教育計畫成人治療第三版的定義:有五項危險因子,如果具備三項或三項以上者,就稱為代謝症候群。

危險因子 定義標準
1 腰圍 男性腰圍大於102公分、

女性腰圍大於88公分。

2 三酸甘油脂 大於等於150毫克/公合。
3 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 男性低於等於40毫克/公合、

女性低於等於50毫克/公合。

4 血壓 大於等於130/85毫米汞柱。
5 空腹血糖 大於等於110毫克/公合。

2007年台灣衛生署修訂代謝症候群的臨床診斷準則,內容類似於2001年美國膽固醇教育計畫成人治療第三版的定義,但有兩項不同:(1)腹部肥胖的定義降低為男性腰圍大於等於90公分,女性腰圍大於等於80公分,(2)空腹血糖的標準降低為大於等於100毫克/公合。

五千年前《黃帝內經》就已提出「代謝症候群」的慨念

1988年Reaven教授「天才式」的聯想開啟了代謝症候群的新頁;不過,早在五千年前《黃帝內經》就已經把這個概念告訴我們了。《黃帝內經‧素問‧通評虛實論》曰:「凡治消癉、仆擊、偏枯、痿厥、氣滿發逆,甘肥貴人則膏梁之疾也。」「甘肥貴人膏梁之疾」就是指肥胖,肥胖會引起糖尿病(古書上叫做消癉),肥胖也會引起中風(古書上叫做偏枯),肥胖也會引起心臟病(古書叫做仆擊);仆擊就是突然昏倒,有心臟血管疾病的人突然發生急性心肌梗塞,誘發心律不整,很快就昏倒、猝死了。

所以說為甚麼《黃帝內經》是充滿大智慧,五千年前早就把「代謝症候群」的觀念告訴我們了,而且闡述「肥胖」是該症候群的核心,跟現代醫學的想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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