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投資移民項目中的政府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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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美國EB-5投資移民市場越來越熱,各種EB-5投資移民項目也如同雨後春筍一般紛紛湧現。越來越多的各類國內移民中介也紛紛將目光對準了美國EB-5投資移民市場。為了迎合國人對「權力」和「政府」的迷信,許多移民中介和一些投資移民區域中心紛紛打起了政府牌,將自己的EB-5投資移民項目包裝成所謂的 「政府項目」或者或多或少與美國政府有關的項目,甚至吹噓成項目有「政府擔保」,來獲取投資人的信任。

  縱觀過去和現在的EB-5投資移民項目,那些「政府項目」「政府因素」或「政府擔保」現在市場上可能體現出以下幾種形式:

  1. 項目的開發資金獲得政府財政補貼。

  有些項目由於項目的設計符合相關政府法律的規定,如環境保護等,可以依法從政府財政得到一定的補貼。事實上任何私人公司只要符合條件都可依法獲得,項目並無任何政府背景。

  2. 項目獲得政府部門的初期投資。

  有些地方政府為吸引開發商在該地區開發EB-5投資項目答應或者實際投資為EB-5投資移民項目開展一些基礎建設,如舖設地下管道等。等項目建成,土地增值,經濟旅遊發展之後,政府可以在稅收方面得到好處。然而,政府部門的初期投資不表示該投資項目就是政府部門的項目。

  3. 項目獲得政府貸款。

  由於美國經濟狀況不佳,聯邦和其他各級政府都出台了一系列的經濟刺激措施,其中也包括一部份的刺激貸款。只要是符合條件的投資項目都可能獲得此類貸款,項目並不需要有任何政府背景。而且在這類項目中,由於政府的貸款必須優先償還,一旦商業風險發生,EB-5投資人會處於十分不利的境地。

  4. 項目經政府批准可以發行債券。

  這類項目也是由於符合相關法律的要求,經政府同意,可以就項目本身發行企業債,由項目資產進行償還。同理為了債券的順利發行,需要債券持有人獲得優先償還的順序,一旦項目面臨風險,EB-5投資人的資金償還很成問題。

  5. 項目由政府牽頭。

  有少數的EB-5投資項目是由當地政府牽頭組織的,通常是由EB-5投資人投資於一個貸款項目公司,然後由項目公司出面將投資資金集合起來借貸給當地的困難企業或其他需要資金的項目。等於是低息貸款給融資困難的當地企業。其中政府只起到牽頭作用,不會提供任何擔保,借款方是那些當地需要資金的企業,以後由企業自行還款。這類項目政府不承擔任何風險,只起到撮合作用,這樣的項目雖然有政府出面,實際上風險很大,因為能否還款取決於實際用款企業的未來經營狀況。投資者需要十分謹慎。

  6. 項目推介會有政府官員參與。

  目前許多在中國的項目推介會都有政府官員的參與,包括現任的或前任的官員,甚至有的是因為醜聞纏身已經下台的。這些官員參與項目推介有些是為了促進當地經濟,吸引投資,還有的是純為私人利益,是前來中國走秀的。但是不管項目有多少官員參與,都不能說明政府對這個項目進行了背書,會對項目的失敗承擔任何責任。這點美國和中國的國情完全不同,一切都要按照法律或合同條文的約定,政府和私人企業涇渭分明,大家都要按規定辦事。

  7. 項目投資於政府基建項目的債券。

  最近有一個很具有迷惑性的所謂的「政府項目」。這個項目是由EB-5資金成立一個投資項目公司,然後由項目公司購買某個州政府的基建工程債券。實際上這是個合資購買債券的准金融投資項目,但是在項目宣傳時就成了州政府的基建工程項目。這是明顯的偷換概念,EB-5項目本身是個集合資金投資債券的金融項目,這些債券募集的資金和其他渠道募集的資金一起是用於政府的基建工程項目,但是並不是說這個基建項目就是EB-5投資項目。

  8. 政府擁有的投資移民區域中心。

  按照美國移民法,政府機構也可以申請設立投資移民區域中心,而且事實上有好幾家投資移民區域中心或多或少掛在一級政府的每個部門之下。但是,這些區域中心下屬投資項目可能是私人開發經營管理的,或者是區域中心批准書上的政府機構承包給私人的。同樣,如果投資項目出現問題,區域中心批准書上的政府機構不會為不成功的投資項目的承擔經濟責任的。

  總之,也是事實上,沒有一個EB-5投資項目是政府項目,即由美國任何一級政府發起,參與實施並向外籍投資人承擔責任的項目;還一個事實是,也沒有一個EB-5投資移民項目是真正意義上由政府進行經濟擔保的。和美國任何一級政府或其官員「沾邊」的EB-5投資移民項目都不能從根本上降低或豁免EB-5投資移民所承擔的投資風險。所以EB-5投資人需要正視中美兩國的國情差異,並在選擇項目時不要迷信所謂的和政府沾邊的投資項目。可能不同於一些政府,美國政府不會為任何一個EB-5投資移民項目的失敗買單的,也沒有錢來買單的。如果EB-5投資人只相信有政府「參與」的投資移民項目,建議仔細看看政府機構到底是如何參與的和如何承擔項目風險的,口說無憑,須看生效的法律文件。如果減少投資風險是投資移民的首要考慮,投資人需要認真考察項目本身的商業風險,包括項目性質,市場前景,經營模式,資金構成,退出機制或途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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