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人權組織譴責越南判法輪功成員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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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1月12日訊】據美國之音報導,國際人權組織譴責越南判處兩名法輪功學員最長三年徒刑。這兩名學員因向中國傳送法輪功組織的廣播節目於去年被捕。

人權觀察:判法輪功學員違反言論自由

總部設在紐約的「人權觀察」說,越南當局對武德忠和黎文誠的判刑「違反言論自由」。

人權觀察亞洲部副主任羅伯特森在一份聲明中說:「越南不應該違反人權,僅僅因為他們的活動讓中國感到不悅,就懲罰自己的公民。」

華盛頓郵報援引河內一法庭官員的話說,武德忠和黎文誠被控非法在通訊網絡上傳送有關信息,因此被分別判處3年和兩年徒刑。

法輪功在中國被視為「非法組織」,但這個組織在越南沒有被禁。

法輪功發言人:越南取悅中國,實在可悲

在紐約的法輪功「法輪大法信息中心」發言人張而平說,越南以這種”show trial” (擺樣子審判)來取悅於中國的壓力,實在是可悲。

他說:「我覺得這對越南來講是個悲劇,越南當局作為一個獨立自主的政權,不應該聽從一個外來的專制社會的指令,在法庭上審判(他們),完全是做給中國看的,完全喪失主權,完全違反越南自己的憲法,更不用說國際法了。」

張而平表示,有關媒體報導說,中國駐越南大使館給越南當局的備忘錄,要求越南方面限制並禁止越南公民在其領土上發射無線電信號。此外他還表示,根據越南的有關法律,武德忠和黎文誠發射無線廣播信號,並沒有違反刑法,充其量是無證「從業」,被判罰款或沒收設備,就足已了。

武德忠和黎文誠2010年6月被捕,罪名是他們從2009年4月開始,在河內郊外的一個農場,通過短波電台,每天向中國發送「希望之聲」的節目18個小時。

張天亮:政治和外交因素迫使越南妥協

法輪功觀察人士、喬治梅森大學教授張天亮說,武德忠和黎文誠原定於去年10月6日受審,但是在國際人權組織和法輪功組織的壓力和要求下,越南當局推遲了審判日期。他說,這個案子不僅僅是一個純法律問題,更凸顯了外交和政治因素在發揮作用。

他說:「從這些事情上來看,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就是在法輪功問題上,中共施加了非常非常大的壓力,所以說有些政府出於經濟利益或政治利益考慮的話,就妥協了。」

本星期早些時候,國際人權組織「大赦國際」指責越南警察在中國駐越南大使館外的人行道上,拘留了40多名抗議這次審判的法輪功成員。不過,這些被拘留的人隨後不久全部獲釋。

中國在1999年7月22日正式將法輪功定為「非法組織」,予以取締。不久以後,中國還通過官方的喉舌「人民日報」的社論,將法輪功確定為「邪教」,指出法輪功是一個反人類、反社會、反科學得邪教組織,殘害生命,因此要依法取締。

法新社報導說,河內當局此前曾經否認越南有法輪功組織,但法輪大法信息中心說,在越南的法輪功成員有數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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