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上半年,趙書計多次來我家要我買他的房屋及周邊用地,我因家境慘淡,多次退讓。後經村幹部撮合,於2002年6月6日立約,買了趙書計和趙華來共有的兩間半破房及周邊用地,其中房後牆皮水平向後6米為界,價值8400元。隨後將契稅證和土地使用證辦理齊全。
2003年元月5日、6日和18日分別於組長,村委會和鎮政府共同簽訂了如下協議:根據中央扶貧開發移民搬遷的有關規定,經研究,同意接受蔡長松一戶6口人遷到我地永久落戶從業。我地政府保證按照本地村民一樣對待,依據當地人均資源劃分宅基地,責任田,山林等生產生活資料和解決就醫,孩子入學等問題。
2003年元月31日(大年三十)下午,趙衛民(趙書記長子)來我家說:「後面兩米還不行,還要六米,兩米行,你蓋,不行,你走人。我上交款沒交分文,共產黨沒敢問我要,我生了5個娃,超生費沒交一分,共產黨把我的求毛都不敢抖一下,我有的是大腿,大腿伸出來比你的腰還粗。」說畢之後,無故毆打我丈夫。趙華良(趙書記次子)手提鐵鋤和趙書計在後助威。
2003年2月12日趙衛民又無辜毆打我丈夫。
2003年3月15日卜吉溝村委會在學校召開群眾大會對蔡長松一戶移民搬遷進行了公開評議,應到會206人,實到195人。群眾評議認為該戶符合移民對像條件,同意該戶享受移民搬遷各項優惠政策。
2004年5月22日晚,趙衛民又來我家說:「我在卜吉溝訪了幾十年的對手,都沒訪到,現在你遇到我跟前是遇到對頭了,你想把我告翻比上天還難,你把我認清,我是趙華飆(當時任山陽縣公安局刑警隊副隊長,現任山陽縣城關派出所所長)他哥,你把胡錦濤叫來我都部不怕,只要打個電話,今晚把你家都給抄了。」說畢變對我丈夫拳打腳踢。
面對著這一次次的毆打,我們都忍了,打傷了自己看。原因是一方面為了將就蓋房;另一方面是考慮到鄰里和睦和他上有老下有小正肩負著承前啟後的重擔。
2004年6月10日晚上9點,李世策的女子和女婿一來我家敲詐勒索。並在幾天內連續來多次,手裡還拿著刀。我不想把事鬧大,就好言解釋,而他卻罵著走了。後來我在我門上打核桃,李世策看到後就和其妻陳秀芳及女兒搶走我的所有核桃。還跟著趙家干涉我蓋房和修橋。
2004年的6月和7月兩個月,我請村組及鎮幹部給他做了許多工作,均無濟於事。
2004年7月19日,我和村幹部及組長再次到他家商量時,趙衛民說:「我的親戚多著哩!我的手指頭伸出來比你的腰桿子還粗。」而趙衛民之母(袁福琴)無端提出讓我再付一萬元方可動工。
2004年8月1日,村幹部趙華仁和組長王新衛再次給他做思想工作時,趙衛民之母(袁福琴)說:「是你華仁和新衛來我要一萬,要是縣長來,我還要兩萬。」
無奈之下,我懇請縣委政法委黃裕群書記出面解決。黃書記則把這事轉交給城關鎮人民政府的江忠庭書記和牛軍鎮長要求他倆親自出面解決,而江忠庭書記和牛軍鎮長又讓城關鎮政法書記李津平出面解決,李津平書記把這件事不但沒解決,反而弄巧成拙,還揚言說:「你把官司打到北京都不能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