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叫杭浩東, 原籍中國上海市黃浦區麗園路268號, 現居住在美國。今欣聞你將在十一月中旬前來美國夏威夷參加亞太經濟合作組織首腦會議(APEC), 現特在此公開邀約你值會議期間在檀香山與本人一晤, 談談你治下的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政府和其直屬單位黃浦區房地產開發實業總公司用暴力進行房地產開發拆遷, 用武力剝奪公民的合法財產和房屋, 非法綁架拘禁我母親公民杭小妹並虐待摧殘其致死一案, 萬望你能撥冗應邀赴約, 免我向隅。
我們家合法擁有中國上海市黃浦區麗園路268號和麗園路256弄18號的兩幢祖傳私有房屋,兩證齊全(共有三張產權證和永久土地使用證)。本人為美籍華僑,母親杭小妹,姐姐杭麗娟為僑屬。我家祖輩居住在此,房屋除自住外,其餘大部份用於出租,另有一張工商營業執照開有天元商店並在此營業。在動拆遷前,我們有穩定的房產和營業收入,我母親和姐姐在此安居樂業,頤養天年。
上海市黃浦區區屬國有黃浦區房地產開發實業總公司在我家房屋所屬的黃浦區73號地塊動拆遷過程中,弄虛作假,欺騙住戶。他們在連合法的拆遷許可證都沒有的情況下從2000年起盜用拆遷項目為土地儲備的拆遷許可證違法進行以建造高檔商品房為目的的動拆遷,並且在該地塊上數幢高檔商品房已建成的情況下,不但沒有變更土地使用項目目的,反而繼續用這張非法的土地儲備拆遷許可證對我們家進行違法裁決,並且在2007年9月13日經黃浦區政府下令,對我們家進行了違法暴力強拆遷,我們家的房屋被夷為平地,合法財產被掠奪一空,我因動遷致殘的姐姐被驅逐出家園,我時年92歲高齡,雙目失明,兩耳失聰的母親被他們強行劫持擄走,一個好端端的家在瞬間被撕裂、粉碎。
在我們家遭受違法暴力強拆遷後的四年多內,上海市黃浦區政府和黃浦區房地產開發實業總公司拒絕對我們進行合理的補償和賠償, 導致我姐姐終年流離失所,我母親在被拘禁中倍遭虐待摧殘, 並於2011年1帽23曰受虐致死, 違法暴力強拆遷致使我家破人亡。
強制拆遷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和法規。違法必究,違法必糾。 我們家的房屋是黃浦區政府下令強拆的,而黃浦區政府至今仍拒不糾正其違法違規行為,並放縱直接責任者黃浦區房地產開發實業總公司總經理王長寶繼續逍遙法外。
本人曾經多次回中國,要求合理解決房屋拆遷及有關問題,均無果。我還曾經分別於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向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先生致信,要求他過問和解決我家被非法強遷和我母親的安全居住問題,但也沒有收到任何回音。我還向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和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去信控告黃開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王長寶濫用職權,非法綁架拘禁我母親並殘害其致死的犯罪行為, 要求檢察院和法院立案偵查,提起公訴。但至今也無收到立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