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拒絕作證丈夫有罪 高院判無配偶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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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2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俞建新澳洲悉尼編譯報導)一婦女聲稱擁有配偶特權,拒絕回答與其丈夫可疑業務往來有關的問題。昨日她被澳洲聯邦高等法院判決無此權利。高院週三同時宣佈在普通法中不存在配偶特權。

據澳新社報導,露易絲‧斯圖達特(Louise Stoddart)2009年4月被迫直面澳洲犯罪問題委員會(ACC),但卻保持沉默,聲稱一個結了婚的人有權不為其伴侶入罪作證的權利。犯罪問題委員會一直在調查其丈夫,黃金海岸的會計師伊萬•阿利斯代爾•詹姆斯•斯圖達特(Ewan Alisdair James Stoddart)涉嫌稅務欺詐問題。

大多數人都認為斯圖達特女士是一名有力的證人,在澳洲犯罪問題委員會法的規定下,她應被強制給出證供。但斯圖達特女士將其案子提交到聯邦法院,以圖得到一個阻止委員會問她有關於其丈夫問題的禁止令。

起初,對其丈夫的調查不得不被推遲,以便其聲稱能夠得到法律上的考證。聯邦法院開始站在委員會一邊,但上訴後卻發現反對使配偶入罪的權利確實存在,而且澳洲犯罪問題委員會法沒有否定這一點。

之後,委員會將案子進一步推向高等法院,理由有二:一是普通法中沒有配偶特權;二是如果有,澳洲犯罪問題委員會法已將其一律廢除。經過審理之後,高院法官週三宣佈:「那種所謂的特權是不存在的。」

(責任編輯:李熔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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