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西郊監獄服刑時,我跟因受賄罪而落馬的原浙江省監獄管理局局長田豐關在一起。我向田豐問起省級機關「經濟適用房」的事,他證實了確有其事,他本人就分到了一套。田豐分到的廳級(田豐是副廳級享受正廳級待遇的官員)「經濟適用房」在教工路上,這裡原來是省團校。我在2005年12月的文章中所說的「在杭州市教工路以東、文二路以南的黃金地段,浙江省省級機關後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所建造的五棟豪華住宅樓即將竣工。據可靠消息,這些豪華的住宅樓是浙江省廳級以上官員的『經濟適用房』」就是指這塊地方。田豐對我說,這套房子他不會再住了,因他現在成了勞改犯,而那裏都是高官住的,再去就「無顏見人」了。他說這套房子要麼給他兒子,要麼賣掉,他另外還有兩套房子可以住。
2005年的那篇文章被網友貼到杭州論壇上,在網友的跟貼中,我又瞭解了不少情況。一位叫「莫干山之巔」的網友說「我以前就在馬塍路上上班,每天都要去文三街吃中飯,都要經過一塊地,原來是杭州電影學校,現在是省級機關經濟適用房。還有一處就是在教工路上。馬塍路的商品房是12,000以上的,市中心還建經濟適用房,建給爺們的」。網友difal補充說,馬塍路、教工路上都是副廳級以上官員住的。馬塍路和教工路相隔不過幾百米,是杭州的黃金地段,12,000元(每平方米)是2005年底的價格,現在起碼30,000元以上。
經濟適用房、廉租房、保障房建設實際上是中國政府藉為城市中低收入家庭解決住房困難的名義,對老百姓特別是農民的掠奪。
前段時間,杭州市江干區九堡鎮八堡村的村民代表徐傳松來找我寫舉報信。八年前,江干區政府以建經濟適用房的名義強徵了八堡村近兩千畝耕地(包括菜地、糧田),強拆了大片民房。徐傳松的房屋是政府脅迫他的兒媳婦簽字後拆除的。徐傳松認為,他建房子的時候兒媳還沒進門,房產證上登記的是他的名字,兒媳婦簽字是無效的,為此他告了八年狀,但次次敗訴。在告狀的過程中,徐傳松收集到了不少政府違法的文件,最後他向國務院申請行政復議。但國務院的行政復議裁決書(國復【2009】56號)令人大跌眼鏡。這份具有最終效力的裁決書稱杭州地方政府的違法徵地行為「程序基本合法」,因而維持了這些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