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報應實錄:托夢似電報 快速逞凶手

陳必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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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今山東沂南附近)人諸葛復,在南朝宋永初、元嘉(約420—453年)年間,擔任九真(今越南河內南)太守。

他把家口留在揚都(今南京),只帶長子諸葛元崇赴任。諸葛復病故在任所時,諸葛元崇剛十九歲,他護送父親的靈船(運載棺材的船)及家財北歸。可是諸葛復的門生何法僧(常人之名)圖財害命,糾集同夥,把諸葛元崇推落水中淹死。兩個凶手,瓜分了諸葛太守的家財。

在此期間,某夜,諸葛元崇之母陳氏,忽然夢見兒於歸來,訴說父親病故及自己被害的冤屈經過。並講:「自己萬里伴父,赴任積年,如今屍骸漂流,既不能盡孝護父喪歸,又不能回復母命,真是悲憤交加,飲泣不止。」喘了口氣,又說:「自己趕路走得快,累極了,暫臥窗下床上,頭枕窗而眠,明天您看我睡過的地方,足可證明我確回過家!」

母親陳氏在悲痛中驚醒,持燈照窗前,恍惚看到一片沾濕像人形的地方。於是全家號啕哀泣,並即遍告親朋。

當時,徐森之擔任交州太守,徐道立為長史,而徐道立是陳氏親戚。於是,陳氏修書一封,詳細寫出:夢見丈夫病故、兒子被害的經過。委託兩徐(徐森之和徐道立)勘驗。

徐道立接信後,立即追查。果真截獲諸葛復太守的喪船,查核他父子倆去世之日,完全與夢境相符,於是拘捕了兩名凶犯。這兩名凶犯,供認不諱,被依法處斬。徐又派人,護喪船歸至揚都。

值得指出的是:河內和南京空中距離在2000公里以上,所以本例托夢內容之詳確,距離之遙遠,都是可想而知的,十分引人入勝。凶犯之能迅即捕獲,主要是船的行速較慢,而托夢的及時和速度很快,簡直就像現代人的發電報那種速度。陳氏要求查緝的文書,經過驛站傳遞,二徐親屬相助,果在交州境內截獲、懲凶。 當時的凶犯,正在河中行船。一經查問,並得知是死者托夢揭露,他們如雷轟頂,知是惡報突降,立即癱倒,坦白認罪。可見有神論是真實不虛,善惡報應是確切無假。

(事據明代《永樂大典•夢》卷一三一三六)

--摘編自正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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