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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勞會:15日恢復菲勞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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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3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台嫌遣陸」事件緩和,外交部15日指出:「菲律賓以具體行動懲處相關官員的方式表示歉意,與我期待相符。」外交部決議恢復菲勞來台工作的審查標準,以及簽證申請要件。

配合外交部,勞委會同日下午發布,2月8日起雇主首次引進菲勞的初次招募、重新招募、入國引進及遞補等4類案件,提高審核層級,續聘同一名菲勞則不在此限,15日全面恢復7-12日的標準審查。

據勞委會統計,提高審核層級的申請菲勞案件,計1,558件6,119人,將加班優先處理。

至於提高審查層級期間,雇主勾選菲國以外的外勞,且勞委會已核發許可函的案件,雇主皆可持加註「不得持本函自菲律賓引進外勞」或「限引進菲律賓勞工某某者」的許可函,直接向菲律賓代表處申請菲勞,無須再向勞委會提出異動申請。

勞委會表示,詳細的說明,勞委會已發函通知相關單位。雇主如有相關疑問,可撥洽詢勞委會。

外交部也恢復適用「東南亞五國人民來台先行查核作業系統」的菲籍人士,網路登錄免簽證入境台灣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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