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教授不滿文章被刪改 公開指責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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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3月04日訊】北京大學中文系主任、北京市政協委員陳平原教授應中共喉舌《人民日報》邀請撰寫的文章,被刪改得面目全非後刊出。對此憤怒不已的陳平原隨後在其它媒體照刊原稿,以附記方式披露此事並表達不滿。有官員身份的體制內學者公開指責《人民日報》,此舉非同尋常。


《同舟共進》2011年第3期刊登了陳平原教授的文章原文——《「保護」才是「硬道理」——關於建設「歷史文化名城」的思路 》。(網絡截圖)

陳平原文章《「保護」才是「硬道理」——關於建設「歷史文化名城」的思路》,2月10日在《人民日報》刊出時,被「另擬題目到調整段落到刪改語句,幾乎全都『順』了一遍」。新華網2月10日同時轉載了《人民日報》的這篇刪改文章。事後,他在《同舟共進》2011年第三期照刊原稿,並在附記中公開告訴讀者要「藉以觀察」《人民日報》「刪改」的「標準與尺度」。

陳平原質問,不就是一篇「學術隨感」,並非指引方向的「社論」,值得如此大動干戈?他說:「讓我感慨不已的是,經過這麼一番傷筋動骨的「修飾」,削弱了個性,磨平了稜角,變成方方正正、千篇一律的磚頭,砌在哪裏都合適——可這還能算是我的文章嗎?將稍為有點『意氣』的話(連『叛逆』都算不上),清除得一乾二淨,這天下就太平了?我不相信。」

陳平原說:「為了發表而自己抽去骨頭,還是為了保存骨頭而捨去在大報露面的機會,對於當下的中國人來說,儼然也是個問題。」

附:陳平原文章

「保護」才是「硬道理」——關於建設「歷史文化名城」的思路

《同舟共進》2011年第三期刊登了這篇文章。全文如下:

一說「歷史文化名城」,不管中國的還是世界的,馬上會讓人聯想到興旺的旅遊業,似乎這金字招牌本身,就意味著白花花的銀子。可那真是天大的誤會。跟金融中心、政治中心不一樣,爭來了「歷史文化名城」稱號,主要職責是「守護」,而不是「創收」。不能說這頭銜沒有好處,但那好處是相當遙遠的,屬於 「前人種樹,後人乘涼」的性質。

從1982年2月國務院轉批國家建委、國家城建總局、國家文物局《關於保護我國歷史文化名城的請示的通知》算起,中國之建設「歷史文化名城」已到了「而立之年」,是該好好地反省了。從第一批核准的北京、西安、廣州等24座城市,到第二批38個(1986)、第三批37個(1994),後又陸續增補了12 個,截至2010年底,中國已有了111座「歷史文化名城」。

為此「虛名」,束縛住自家手腳,限制發展經濟的方略,主事者不會那麼傻。好在中國的「歷史文化名城」評選,只管掛牌,不管摘牌,缺乏嚴格的監督與處罰,換句話說,只有榮譽,沒有責任。雖然媒體上不斷有某某古城被「開發性破壞」,且是在當地政府的主導或默許下完成的報導,可到目前為止,沒見到哪位市長或市委書記因野蠻拆遷或毀壞文物而被撤職或起訴。明知最近30年中國城市大擴張,對自身歷史文化命脈傷害很嚴重,可「歷史文化名城」的稱號有增無減,這就難怪它成了一塊香餑餑,誰都想得到。可這缺乏精神內核與社會責任的「歷史文化名城」,即使爭取到了,也就是招攬遊客的招牌而已,實在沒甚麼可誇耀的。

如何建設「歷史文化名城」,思路其實很簡單,也就四句話:有本錢,肯保護,能融合,善表達。第一,不能想像剛剛拔地而起的新城(比如深圳)會來申請「歷史文化名城」,敢要這塊牌子的,多少總有點歷史文化的底子。第二,城市必須發展,不可能固守500年前乃至50年前的樣子,難處在於如何實現古今之間的對接與融合,以及基於傳統的更新和創造。第三,不能滿足於「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必須明確告訴公眾:「古城」有甚麼好,「保護」的依據何在,「歷史文化」能不能當飯吃。還有,那些美好的「願景」能否實現,現實中隨處可見的陷阱如何迴避等。之所以需要不斷陳述,是因為要說服公眾、說服領導,同時也是在說服我們自己。

以上三點都比較容易理解,最難說清楚且最難做到的,便是「保護」。有人強調「創新」,有人關注「民生」,這都很要緊,但因其有利益驅動或政績考核,我相信總能往前走。只有談「保護」,最為勢單力薄。比起建地鐵、蓋高樓、炒概念,保護古城是投入大且見效慢,無法在你為官的任期內顯示明顯效果。可能是你退休 10年、20年後,甚至是子孫後代,才明白當初那些犧牲「發展」而強調「保護」的意義。

每個城市都有自己的獨特生命,都有其歷史文化命脈,你必須努力理解並適應它,再略作調整與發揮。不僅是街道、樓台等建築格局,還有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千百年留下來的東西,大有深意,但都很脆弱,必須小心呵護,哪經得起你用推土機加金融資本的「辣手摧花」。在目前這個體制下,我不怕領導沒有雄心,也不怕群眾沒有慾望,我怕的是政績優先的制度與迅速致富的心態,這上下結合的兩股力量,使得眾多「古城」日新月異,在「重現輝煌」的口號下,逐漸喪失其「歷史文化」價值。

在一個經濟迅速崛起、社會急劇轉型的時代,你想守,憑甚麼守,守得住嗎?那些關於保護古城與發展經濟沒有任何矛盾的高調,都是「站著說話不腰痛」。我的家鄉廣東省潮州市,屬於第二批歷史文化名城,有8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上世紀80年代經濟大潮興起時,潮州主要在城外另謀發展,包括建各種行政大樓、商業機構等。因此,古城內部格局沒動,保留下來了。這些年,隨著維修工程的逐步推進,小城也變得越來越可愛。三年前,號稱中國四大古橋之一的廣濟橋(湘子橋)修復完工,我在「十八梭船廿四洲」前偶遇某退休領導,出於禮貌也出於真心,我說了一句:潮州古城能保護成這個樣子,不容易。

沒想到那老領導竟熱淚盈眶,開始訴說起當初如何如何受委屈來——他的話我信。今日中國,「舊城改造」之所以能順利推進,有政府官員的政績考量,有資本的逐利需求,還有百姓迅速提升生活水準的強烈願望。當領導的,建設新城容易,守護古城很難。

放慢腳步,看看30年間評審的那些「歷史文化名城」,今天到底狀態如何,有甚麼經驗教訓,對那些已名不副實的「名城」給予批評、警告乃至摘牌,而不是在各種壓力下不斷增補名單、擴大「光榮榜」。中國的「歷史文化名城」做好了,再來談「世界歷史文化名城」,那樣或許更有把握些。

2011年1月9日於香港中文大學客舍

附記:

此文乃應某大報的邀請而撰,說好是談「歷史文化名城」。文章刊出後,發現被改得面目全非,我給組稿者發信表達憤怒,得到的回復是:「因報紙篇幅限制和原則要求,確實作了一些壓縮和修改,但感覺並未傷筋動骨。」這促使我認真核實原稿和刊文,想看看編輯到底做了哪些工作。

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從另擬題目到調整段落到刪改語句,幾乎全都「順」了一遍。我既感歎編輯工作量之大,又反省其修養與權力。仔細觀察,其修整策略大致如下:

第一,凡屬批評語句,一律改為「正面立論」。比如,文中有這麼一段:「千百年留下來的東西,大有深意,但都很脆弱,必須小心呵護,哪經得起你用推土機加金融資本的『辣手摧花』。在目前這個體制下,我不怕領導沒有雄心,也不怕群眾沒有慾望,我怕的是政績優先的制度,迅速致富的心態,這上下結合的兩股力量,使得眾多『古城』日新月異,在『重現輝煌』的口號下,逐漸喪失其『歷史文化』價值。」編輯將這段話濃縮為:「這些經過千百年歷史沖洗而留下來的東西底蘊豐厚,卻很脆弱。我們必須嚐試理解、精心呵護並努力適應它,在此基礎上再進一步發展。」是保留了「保護古城」的意思,可立場及趣味已大相逕庭。

第二,凡涉及領導責任的,一律改為沒有主體。如「雖然媒體上不斷有某某古城被『開發性破壞』,且是在當地政府的主導或默許下完成的報導」一段,刪去了追究領導責任的提法,以及「明知最近三十年中國城市大擴張,對自身歷史文化命脈傷害很嚴重」之類「不合時宜」的言論。

第三,文章著重個人感受,談及潮州及北京的古城保護工作。

大概是擔心褒貶不當,編輯將這兩大段全部刪去,另擬如下「總結」:「對於大多數地區來說,建設新城容易,守護古城很難。這是一場持久戰,不僅需要專家努力,而且需要百姓參與和媒體推動,大家一起找問題、出主意、想辦法。」如此高屋建瓴的「指導性意見」,根本就不符合我的身份、性格與文風。而且,這兩段本是文章重點,除了說明「當領導的,建設新城容易,守護古城很難」,還帶有個人閱歷與感受,好歹也算「一家之言」。

不就是一篇「學術隨感」,並非指引方向的「社論」,值得如此大動干戈?讓我感慨不已的是,經過這麼一番傷筋動骨的「修飾」,削弱了個性,磨平了稜角,變成方方正正、千篇一律的磚頭,砌在哪裏都合適——可這還能算是我的文章嗎?

……

2011年2月13日於京西圓明園花園

(作者系北京市政協委員,北京大學中文系主任、教授、博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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