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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生育 南市發放生育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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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4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朱莉利台灣台南報導)台南市政府為鼓勵市民生育,慰勞新生兒母親懷胎之辛勞,自4月11日起開始發放生育獎勵金,市長賴清德昨日親至姚博琳婦產科診所,致贈兩對雙胞胎新生兒每名各新台幣1萬2千元的禮金,龔姓及蔡姓產婦與先生肯定政府這項補助措施,認為對台南市的生育率會有幫助。

台南市二月份出生率為千分之5.96,低於全國平均值:千分之6.9,為五都中最低,少子化問題日益嚴重,理由通常是經濟上的問題,因此,自4月11日起,發放生育獎勵金,並回溯至今年1月1日生效,第一名新生兒發給生育獎勵金6千元;第二名以後的新生兒,每名發給獎勵金1萬2千元。

龔姓及蔡姓產婦均為第二胎生育,且都產下雙胞胎,故都各獲得了雙份的禮金2萬4千元,賴清德親自致贈由民政局設計的喜氣紅色「禮金袋」,並另外特別送上黑麻油給媽媽坐月子。他期待市民努力增產報國。

蔡姓產婦表示,市政府的這項補助,對台南市的生育率應該是會有幫助的,且將來2~5歲有托育補助,相信會有更多人願意增產報國。不過,針對這項新政策,也有市民表示不想生育的原因是因為生活上的問題、社會亂象,以及新世代孩子的教育不易等因素。

凡新生兒在台南市各區戶政事務所完成出生登記,且父或母設籍台南市連續6個月以上,即符合條件。父母在新生兒出生後60日內,持國民身分證及印章,向新生兒設籍所在地之戶政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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