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日專家分析福島核洩漏上升至七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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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4月13日訊】2011年4月12日,日本原子力安全保安院決定將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洩漏事故等級從5級提高至7級。根據日本原子能安全委員會的估算,從事故開始的3月11日到4月5日期間,福島第一核電站釋放的放射性物質已達630PBq 碘當量(把各種放射性核素按照輻射危害和化學毒性等效為碘-131數量值的和),有報導稱這個數量約占幾個堆總盤存量的10%,據日本保安院估計,福島事故的釋放量約為切爾諾貝利事故的十分之一。另外, 英國《新科學家》週刊網站3月24日報導,奧地利研究人員利用《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CTBT)組織全球性空氣採樣網絡,監測得到的結果證明,福島核電站每天排放的碘131相當於年切爾諾貝利核事故後排放量的73%。福島核電站每天排放的銫137水平約為切爾諾貝利核事故排放量的60%。

按照國際核事故分級導則的建議,當事故釋放的放射性物質相當於幾十個PBq碘當量時,該事故應當定為7級。該級別事故的特徵是:釋放量達到了堆芯盤存量的相當份額,同時釋放了短壽命和長壽命的核素,在一個很大的區域內會引起隨機健康效應,這個區域可能跨越國界,並且有可能引發確定性效應。可能會有長期的環境影響,公眾很可能需要採取隱蔽、避遷等防護行動。對照福島事故,除了確定性效應尚不能肯定外,該事故前些天已經具備了所有上述特徵。
現在保安院宣佈提升事故等級,至少表明東電和日本政府當局已經對事故的進程和概況有了一個較明確的認識,並且已經對最不利局面有了一個大致的估計。提升事故等級的一個重要影響是,第七級事故適用於《及早通報核事故公約》。按照該公約的規定,締約國應:(a)立即直接或通過國際原子能機構(以下簡稱為「機構」),將該核事故及其性質、發生時間和在適當情況下確切地點通知第一條所規定的那些實際受影響或可能會實際受影響的國家和機構;(b)迅速地直接或通過機構向第(a)項所述的國家和機構提供第五條所規定的有關儘量減少對那些國家的輻射後果的這類可獲得的情報。

不同的事故等級,對應不同的應急計劃內容。前幾天日本向海洋直接排放低水平放射性廢水前,未向周邊國家通報,可能就是在既定的應急計劃中,第五級事故沒有相關的規定。此舉導致周邊國家的不滿,這可能是這次提升事故等級的一個主要原因。所以這次日本政府提升事故等級,並不表明事故突然步惡化,更多可能是來自於管理上的因素。

福島核電站事故,目前最大的問題還是那幾萬噸高濃度的放射性廢水,並且數量還在不斷增加。這些廢水在一些不利條件下還有進入海水和地下水的可能,這個問題能夠解決好,將會使該事故基本穩定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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