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殺人」藥家鑫一審判死刑 結局仍是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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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4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報導)4月22日,西安音樂學院大三學生藥家鑫案今日宣判,藥以故意殺人罪被當局判處死刑。過去幾個月來,此案鬧得沸沸揚揚,對其毫無人性的凶殘行為,民憤持續發燒到極點。此結果似乎「順應民意」,但有律師認為,該案等二審定讞後,才能塵埃落定。

22日上午,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藥家鑫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45,498.5元。

中國文化藝術研究院學者吳祚來在微博表示,一條命僅僅四萬多,法院太無恥了,如果法官夫人被殺,也判這麼一點嗎,將心比心啊,希望西安音樂學院追加賠償,學生捐款,以改變學院與學子道德形象。

對此結果,西安長安區興隆街辦的宮字村一位女村民表示,那個大學生太可惡,他應該受到懲罰,所有村民都認為他該死。你作為一個大學生,是國家的精英,要起好的帶頭作用;你這樣做,大家對大學生的印象會是怎樣?

另一位男村民表示,真是大快人心,你撞了人跑了,還可以理解,但你總不能把人捅死,你也是人,都是生命,你這樣做,那還是人嗎?現在這個社會,你有錢就能保命,不把農民當人看,難道底層人不是人,農民太善良了。

宣判前,有網友發文調侃,建議西安的推友今早搬個鋼琴去法院門口,等藥家鑫案宣判時彈一首蕭邦的夜曲,如果是死刑那就是慶祝,如果不是死刑那就是抗議。

2010年10月20日深夜,西安音樂學院大三學生藥家鑫駕私家車從學校返西安,途中撞上前方駕駛電動車的女工張妙,下車後發現她在記自己的車牌號,藥拿出刀子,連捅她8刀,致其死亡,後駕車逃跑,並再次撞傷行人,被周圍群眾發現堵截並報警。

3月23日,該案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審,西安市檢察院認可藥家鑫自首情節,而藥家鑫的辯護律師稱,這是一起交通肇事轉型的故意殺人案件,屬於「激情殺人」。

上海民眾張先生表示,這個結果可能是網絡輿論的壓力,讓它吃不消。現在這些紈絝子弟,好像有點背景或靠山就很囂張,當時殺人無所謂的態度,他已經不是人了,這個社會連道德底線都沒有了,讓人憤怒。

3月25日下午,西安長安區興隆街辦的宮字村(王輝家)與北雷村(張妙的娘家)的村民發出了強烈的呼籲:「不除殺人犯,天理難容!」有500多村民自發在王輝家門前簽名,要求判藥家鑫死刑。

西安律師張鑑康表示,從法律角度上看,藥家鑫該判死刑還是不該判死刑,這只是其次,但法律不能向權貴、向金錢彎曲,網上說藥家有背景,如果他用金錢的力量收買民意、專家,鼓譟民意,這就不對了。被告方所採用的一些做法,反而引起受害方和廣大民眾的譴責,在民情洶湧的情況下,結果適得其反。但這案件要在二審判決後,才能塵埃落定。

3月23日庭審,現場500名旁聽公民(其中400人是西安音樂學院學生)收到了一份特殊的問卷,問題包括您認為對藥家鑫應處以何種刑罰。他們同意給藥家鑫一條自新之路。

對於西安音樂學院學生的反應,4月17日,著名音樂人高曉松在微博上發帖對藥家鑫案的看法:「朋友問我怎麼看藥家鑫案?我說即便他活著出來,也會被當街撞死,沒死乾淨也會被補幾刀。人類全部的歷史告訴我們:有法有天時人民奉公守法,無法無天時人民替天行道。至於有人能一手遮天,那純屬杞人憂天。另外鑑於西安音樂學院學生集體支持藥家鑫,今後音樂界將不接受他們,生命都漠視的人會愛音樂嗎?」

而今天(22日),西安音樂學院在其官方網站刊登文章稱,該院師生員工堅決擁護法院對藥家鑫判處死刑。

藥家鑫案一審判決出來後,許多網友紛紛發帖討論。以下為網友評論。

「別高興太早,沒立即執行,裡面就有貓膩。肯定是一審判的重,不立即執行糊弄大眾,讓人民群眾的仇恨情緒得到釋放。肯定上訴至高院來個二審,判個死緩。」

「藥家鑫一審被判死刑,但後面還有省高院的二審,最高院的死刑覆核。這個過程比較漫長,也存在變數。」

「有可能二審改判死緩,這只是操作手法的問題。死刑,死緩,無期徒刑,減刑,保外就醫。」

「死刑分立即執行還有緩期二年執行,請說清楚,別打擦邊球!」

「年紀輕輕,才華橫溢。為你感到痛惜。但正義不可欺,天理昭昭,你的行為導致你必須付出這樣的代價,以警後者。」

「為甚麼還有這多大學生為藥求情,要看藥做的是甚麼事呀,有些事做了就可不要原諒,為此我很支持高曉松的發言。」

「不殺妖不足以平民憤,案件如此清晰明瞭,還搞出個激情殺人,真不愧是高手啊!我從小學到大學的各類獎狀有133張,我也很優秀!不要惹我,要不我也來個激情殺人!」

「藥家鑫案件背後是整個社會道德的滑坡,人性的泯滅,教育的失敗。誰之罪?藥家鑫嗎?」

「你的死,可以淨化這混亂、道德扭曲的社會,避免出現更多的社會悲劇,警醒更多的駕車人士冷漠生命(七十碼、撞殘不如撞死、我爸是李剛….)。對於你的死,我憐憫你,走好!」

「所以說還有的鬧,誰知道二審會如何。藥家人下注在二審吧,一審就用來忽悠下大眾而已。」

「悲哀啊,這種人不馬上槍斃,還等甚麼?你的獎狀及其它的可以花錢買來,生命花錢能買到嗎?居然有人為他求情,你收別人錢了,下一個輪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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