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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食管法修法逕付二讀 下週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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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3日電)台灣立法院朝野黨團提出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高行政處罰、加重刑責,立法院院會今天將這些議案逕付二讀,中國國民黨中央政策委員會執行長林益世說,最快下週協商。

由於行政院修法版本和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張顯耀的提案來不及排入議程,可能於10日逕付二讀後,再併案協商。

林益世表示,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會以行政院版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主,盡速安排日期與民主進步黨團協商;國民黨團書記長謝國樑說,最快下週朝野協商。

民進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表示,黨團立場很清楚,除修法加重罰責,政府也應盡速建立管理機制。面對民眾人心惶惶,政府有責任安定民心,而非政治操弄、卸責,執政者應趕快拿出具體且有效作為,讓民眾安心。

現行食品衛生管理法對業者製造、加工、販賣有毒及有害人體健康食品,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致危害人體健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8萬元以上、90萬元以下罰金。

國民黨籍立委黃義交、楊麗環提案提高不肖業者行政罰鍰,並提高刑責;民進黨團版本除提高行政處罰,另參考中華民國刑法「千面人條款」規定,提高到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罰金上限由現行90萬元提高到1000萬元,並加重過失犯刑期。

行政院修法版本將行政處罰提高為6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歇業或廢止公司、商業或工廠登記;刑罰部分也提高到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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