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策的藝術:避免陷入雙頭戰爭

史帝芬‧山普(Steven B. Sam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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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人身邊的高階主管難免會起爭執,為了弭平爭端,領導人應該當機立斷,聽取兩方的說法,盡快解決問題,不要讓情勢惡化。

如果你老是要花很多時間擺平兩個屬下,那你可以請其中一個走路,或乾脆兩個一起開除。

此外,做決定時別忘了確定自己有沒有這個權力。很多滿懷雄心的領導人都因為踩了別人的線而跌跤,雖然他們做的決定很漂亮,但卻動到其他領導人或官員的地盤,因而損及自己的信用與合法性。

華盛頓總統就很巧妙地避開這個缺點。他不會抓著大權不放,而是授權他人(例如吵鬧不休的無能國會),只有在公認非由總統出馬不可的時候,他才會動用總統的職權。

誠如歷史家蓋瑞‧威爾斯(Garry Wills)在《如何吹響領導的號角?》(Certain Trumpets)一書中所言:「法律系統中的領導之謎是:分散權力正能確立權力,就像華盛頓因放棄權力而掌握權力一樣。」教授們決定禁止海軍律師團在法學院大樓內招募。

我馬上注意到這件事,不過並沒有貿然加入反對同性戀者當兵的陣容,而決定先了解是誰有權禁止各種人使用校舍?是把系館當家的教授?校長?水牛城分校的校務委員會?還是紐大系統的校務長?或紐大的理事會?

到最後,連法學院的教授們在內,大家都同意只有校長才有權禁止校區設施的使用。如此一來,自然而然地讓法學院從「禁止」海軍律師團的招募,轉為向校長「建議」「應該」禁止招募。

而我必須做的決定也連帶地改變了,因為在學術界裡,大學校長不批准教授的建議是一回事,推翻教授自認為應做的決定又是另一回事。

如果禁止他人使用法學院大樓是法學院的權力,而非校長,那麼我應該什麼決定都不用做。也就是說,我或許可以公開表示贊成或反對教員的決議,但完全不用負責。

這個例子足以說明領導人在決策時,應盡可能避免捲入雙頭戰爭,也就是同時爭論「誰有權做決定」和「決定的結果應該如何」。

美國總統之中,甘迺迪(John Kennedy)、詹森(Lyndon Johnson)、尼克森(Richard Nixon)三位,就老是為了越南問題而陷入雙頭戰爭──包括在越南境內的戰爭,與白宮內「總統到底有無決定開戰之權」的政治角力。

結果這三位總統無論如何都使不上力,而且無一人得勝或光榮身退。

反觀老布希總統(George Bush)在波灣戰爭的時候,就避開了雙頭戰爭(一是兵戎相見,一是政治角力)。他先列出開戰對美國的優缺點,再請國會為此投票。

假使當時國會反對美國干預,我想布希八成就會讓伊拉克吃掉科威特吧。但,老布希因為有國會和全國人民的支持,得以投注全副精力和美國的軍備,反制伊拉克入侵科威特的行動。@(待續)

摘編自 《領導人的逆思考》臉譜出版社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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