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策的藝術:藝術性拖延

史帝芬‧山普(Steven B. Sam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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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二:藝術性拖延

現在來談決策的時機,也就是原則二:可以在合理情況下留到明天做的決定,絕不要今天做。這和中性思考息息相關。不急著斷定訊息的真偽,也是同樣的道理。

一般人會覺得這麼做實在笨得可以,但要做個影響深遠的成功領導人,這可是絕對必要的。我喜歡稱它為「藝術性拖延」。

高明的領導人都是藝術性拖延的大師,其中杜魯門總統可說是箇中翹楚,只要屬下找上門來,不管講的是好事壞事,需要他這個總統做決定時,他會先問:「我有多少時間?」他花三十秒、一小時、一天、一週、一個月、一年做決定,有那麼重要嗎?

杜魯門很清楚,決定的時機和決定本身一樣重要。有許多時間考慮,代表可以徵詢多方意見,多討論;時間不多,則表示總統只能反求諸己,而且動作得快,找出可能影響百萬蒼生的答案。

此外,杜魯門也不會只以屬下估算的時間為準,在必要時,他不惜詰問屬下,甚至來硬的,以了解他到底有多少時間做決定。因為幾乎每個請上級指示的屬下,都希望馬上有答案。

這種心態的成因有二:

(1)上級立刻做決定,屬下就能馬上辦事,不必浪費時間枯等老闆拿定主意。領導人應該要顧及這一點,但不要讓它反過來掌控自己決策的時間。

(2)做屬下的都曉得,要是他向老闆提出問題,馬上就得到指示,這種決定八成都順著屬下的意。畢竟他很可能是老闆就該狀況的唯一諮詢對象。

英國女皇伊莉莎白一世(Queen Elizabeth I)是另一位深諳「藝術性拖延」的明君(至少在她任內的頭三十年是)。

當年她的婚期與對象一直是大家關心的話題,光看她二十年來,讓不計其數的求婚者(和宮內元老)為此自相殘殺,就可見她是何等高明。
當時英國政府與人民都希望伊莉莎白能早日成婚,產下王位繼承人,她為此而承受了無比的壓力。

她不斷讓大家覺得她很想結婚,不但有付諸行動的打算,更有此需要(好比她曾說:「我只是個女人,我想要才智,也要回憶。」),但不知怎的,在她的姻緣路上老是狀況百出,讓她結不成婚。

其實大家心知肚明,伊莉莎白可能從來就沒有結婚的打算,因為結婚只會削弱她的權力,還很可能令國事動盪。不過她對婚事「藝術性的拖延」,倒嘉惠了自己和國人。

原則二的另一項不為人知的好處是,過一陣子再決定,可行的方案會比事情一開始的時候來得多。

假設這個決定可以合理地拖到幾個月以後再做,這段時間內,你的對手很可能去世或辭職,競爭者或許會破產,法院可能出其不意地施行對你有利的「新法」(見第3章),利率搞不好會下跌等等。套句流行語,「啥事都可能發生」,而發生的事有時對大家都有利。

不過,原則二也有可能導致一大缺失:拖得太久。拖延固然可以為領導人帶來新的機會,但也可能讓機會早早溜走。

同樣地,「啥事都可能發生」,因此這些事也有不妙的可能。所以說,做決定的時間真的是一門學問。
我很喜歡講一句話:「禮拜二前做不出決定,其實是因為棄權。」

也就是說,要是到下週二之前還做不出決定,就代表最後結果將取決於外在因素,或是領導人的選擇將顯著減少,因此他一定要有勇氣在這個時間之前做出決定,不再動搖。

因為,領導人授權讓屬下決策是一回事,但把一切交給命運,或任由敵人擺布,則完全是另一回事,而且不是領導人該有的作為。這就是「藝術性拖延」與「縮頭式拖延」的差別。

麥克萊倫(George McClellan)將軍就是這種「縮頭式拖延」的示範。他於1861年被林肯總統派任指揮波多馬克陸軍(Army of the Potomac),結果錯失無數戰機,甚至是足以擊敗南方邦聯軍的機會。

史學家蓋瑞‧威爾斯在《如何吹響領導的號角?》一書中指出:「對麥克萊倫而言,以數取勝的理論反讓他自縛手腳。他覺得自己從來都兵力不夠、訓練不足、裝備不全。」

由於麥克萊倫一再徒耗北軍的戰略優勢,林肯終於撤了他的職。他或許是「彼德原理」(Peter Principle)的受害者吧──他是有才之士,但擔任的職務有點超出他的能力範圍。不過,他根本就缺乏抓準時機、大膽決策的能力。@(待續)

摘編自 《領導人的逆思考》臉譜出版社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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