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維律師移民問答】I-485 報上後非移民身份這麼辦?

李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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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7月21日訊】問題 : 我是加拿大公民, 在美國用 H-1B工作, 我的 I-485 去年 6月報了上去。我的 女兒今年秋季要上大學。如果我被解雇,我怎麼能在 I-485被拒絕的情況下保護我的女 兒的身份?轉成 F-1 怎麼樣?什麼時候轉?F-1 有什麼弊端?
  
解答: 你已經在 AC21 法律的保護之下了。如果你的 I-140 已經批准,你的 I-485 現已經超過6個月的等待期了,你被解雇或公司關閉時,只要有一家公司給你同樣或類似的工作邀請,你的 I-485 就不作廢。注意:只是一個邀請,你不一定要立即為這家新公司 工作,但至少I-485批准之後,你要為這家新公司工作。
  
如果你的I-140還沒有批准,公司解雇你,並撤回 I-140,或無第二家公司給你工作邀請 ,你的I-485 就會被拒絕。所以,你應該繼續維持你的 H-1B 和女兒的 H-4 身份。如果 你的工作(僱傭關係)有風吹草動,你就要立即將女兒的身份從 H-4 轉到 F-1。在轉 F-1 時,她要證明她的 H-4 是有效的,那麼你就要證明你的 H-1B 是有效的。這時, 你就要 有最新的工資單。等你被解雇了,不再有工資單了,你的 H-1B 就結束了。當工作丟掉 後,H-1B就立即失效了;但如果最後的工資單所覆蓋的時間更長一些,在這個覆蓋的時間 之內申請轉身份是沒有問題的。
  
用 H-4 和用 F-1 讀書的不同取決於各個學校的規定。比如佛羅里達有個大學 H-4 可以用州內學費收費標準; 用 F-1 就要用外州學生的學費收費標準。F-1 有一個好處就 是畢業後有一年或更長的實習工作許可(OPT)。在校內打工不需要許可。而持 H-4 就不能打工了。另外,F-1 是她獨立的身份,不再受你的H-1B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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