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被裁遞解出境 最快7月23日

人氣 3

【大紀元2011年07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邱晨加拿大溫哥華報導)在週四7月21日的聯邦法院聆訊上,賴昌星律師麥塔斯(David Matas)與聯邦政府兩名律師展開激烈辯論,聯邦法院法官最終裁定,賴昌星不符合留在加國的標準,中共官方給出的保證能夠確保他沒有危險。聯邦政府律師在聆訊中提到,7月23日將是最快遞解賴昌星的日子。

週四晚,聯邦法院法官在一書面判決書中指出,賴昌星沒有滿足不遞解他的標準。

法官裁定賴昌星遞解出境不存在危險,因為中國政府的保證足夠說明,他被遣返後不會被判死刑、遭受酷刑折磨,並獲得一公正審判。

溫哥華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國際問題專家表示,這次聆訊是賴昌星的最後機會。此專家說:「如果失去了就沒有機會了,他遞解的時間最快可能是7月23日,可能遞解到北京、上海或香港,直接關押入監。」

此次針對賴昌星的暫緩遣返申請聆訊,在渥太華的聯邦法院舉行,賴昌星律師麥塔斯在德國通過電話,與主會場渥太華、溫哥華分會場相連,三個多小時的聆訊,雙方律師各陳其詞。目前賴昌星仍然在押,週三的移民局拘留聆訊中,雖然裁定官下令釋放他,不過邊境局繼續上訴,成功要求繼續拘留直到遣返令下來。

賴昌星被認爲是轟動一時的中國遠華走私案的主犯,因為涉嫌上百億美元的走私、賄賂官員等非法活動而被通緝,他潛逃到加拿大申請難民庇護長達12年。

麥塔斯從各個方面力陳遣返賴昌星的風險巨大,他首先提到中方曾經提取的一名證人陶蜜(音譯)。陶蜜是賴昌星公司的一名職員,在中方收集賴昌星證據時曾經作證,後來麥塔斯委託當時在上海的加拿大著名律師安世立(Clive Ansley)律師,協助他收集相關證據。

據安世立向大紀元獨家披露,陶蜜在獲得加拿大移民部保證後,小心翼翼地向安世立提供了她在中國監獄的遭遇,以及酷刑下被迫作證的情形。由於加移民部不相信安世立收集的證據,親自到中國提審陶蜜,從現場的錄像中安世立看到了一名中國警察,後來與陶蜜徹底失去了聯繫,安世立相信她死了。

麥塔斯在辯論中說,現在加拿大政府熱情地與中共官方合作,相信中共的所謂保證,以陶蜜的案例來看,如何能夠保證賴昌星遣返後,不會遭受同樣的對待呢?!而且賴昌星的拘留正好在加外長即將訪華的前夕,令人質疑其巧合性。

聯邦政府律師布朗格(Jan Brongern)告訴聯邦法院蕭法官(Michel Shore),對賴昌星遣返風險的擔憂都是猜測,加國政府「仔細全面地」審查了這些證據,認為他不存在這樣的風險,沒有必要再推遲遣返。

布朗格還反駁道,陶蜜案例由於沒有直接證據,不能作為重大的證據。

賴昌星不屬於弱勢團體

布朗格認為,通常在中國遭到酷刑迫害的是信仰團體如法輪功學員、政治異見分子、揭露愛滋病真相的異議人士等,而賴昌星屬於普通的刑事犯,不能歸屬在這些弱勢團體內,他還指出,通常酷刑多發生在收集證據調查階段,而賴昌星案件已經收集到大量證據,不存在這方面的擔憂。

麥塔斯駁斥道,目前賴昌星案子沒有判刑,上面都是假設並非實際情況,而且中共官方也沒有這樣的說法。當年賴昌星弟弟與會計師也是死在監獄中。

麥塔斯質疑中共官方的誠信

布朗格表示,中方向加國提出的保證,由於顧慮到其國際名譽,他們會尊重這些保證的,否則無法給國際社會與其他國家一個交代。中方保證加拿大官員能夠參加賴昌星的公審,布朗格相信中方司法系統在完善,當年賴昌星弟弟就是通過公審判罪的。

麥塔斯則指出,中共官方執行死刑大多數是不舉行公審的,如果審訊是秘密進行,那麼加國官員也無法參與。而中國監獄沒有監督系統,難保犯人在其中不被酷刑折磨。他指出,目前賴昌星只不過是中共手上一張顯示其打擊腐敗的牌。

賴昌星被指不害怕回國

聯邦政府另一名律師帕克(Helen Park)則引證一份機密文件,雖然不肯洩漏其中機密,不過她表示,賴昌星自2001年以來,多次與中共調查組接觸,就回國事宜舉行商討,說明賴昌星並不害怕回國,而且他的前妻與兒女也已回國。

麥塔斯並不認同,他表示中共是無法相信的,呆在加拿大才是真正的安全,而遣返回去的風險性太大,談不上安全。

帕克還提出邊境局證人提供的,賴昌星在加國從事有組織犯罪活動等,麥塔斯認為這些證詞可靠性不夠,不足為憑。

相關新聞
外媒:賴昌星前妻回國旨在換其弟出獄
賴昌星:如果不是在加拿大,我已經死了
加拿大將遣返逾2000中國人 不含賴昌星
賴昌星不排除回國可能  提三大條件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