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維律師移民問答】公司的股東換了,我的綠卡申請還有效嗎?

李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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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0月10日訊】問題:我是美國一家中餐館為我申請的勞工證,I-140,然後案子轉到廣州做移民簽證申請。等了近4年終於等到了簽證配額,但面試被拒。原因為中餐館換了老闆,申請作廢,要新的老闆重新申請。 我都快暈倒了。等了這麼多年,國內的很多商機和更好的工作都錯過了,可又不知道怎麼跟領事館面試官辯論。他們的決定正確嗎?
  
解答:他們是非常錯誤的,甚至是故意要拒你,隨意說出一個理由。職業綠卡可以是一個人,一個生意或是一個公司申請的,他們都可以作為「美國雇主」。據我所知,美國的中餐館都是以公司形式擁有的,這是為了法律上的保護,而降低經營風險。 公司的特點就是股東可以隨意變換,但公司的壽命並不終止,所以,它是有生命的延續性。那麼如果老股東退休了,他可以賣餐館生意,不賣公司,然後再廢掉公司。也許買餐館的人不想買他的公司,只想買餐館生意,也許因為買方有自己的公司。但當公司名下申請了綠卡,那麼這個綠卡就是一個公司的資產,因為可以使大陸的一個出色的,至少是合格的中國廚師辦到美國來為餐館工作。所以,新股東(買方)就會用購買公司股票的辦法,成為新股東而將生意買下,從而繼續老公司的經營,這樣做絕對是不影響申請的合法性的。
  
這樣做的好處是除了擁有人改變,其他都沒有改變。如果不買公司,只買生意,也可以通過「利益繼承公司」這一概念將綠卡申請保住(Successor-In-Interest)但這就要去說明,難度增加了許多。所以你的雇主的作法是正確的。可能你是目前打擊假案中的受害者。
  
你要向國務院(Department of State)去要求「建設性意見」(Advisory Opinion),它不是上訴,但對領館也有法律約束力。另外,領館會要求美國移民局撤回批准了的I-140,那麼你就有一次機會證明公司並沒有作假,而是真正需要一個你這樣水平的廚師。如移民局重新批准(即肯定以前的批准),移民局就會將案子重新寄回廣州領事館,領館就只能再次邀你來面試。如果那時「建設性意見」也由國務院下來了,你的移民簽證的申請批准的可能性就極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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