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管理的通病
經常有主管抱怨秘書的檔案管理做不好,東西找不到,找到了又是舊的資料,這也許是秘書的方法不正確,可是也有可能是其他的問題,譬如說:
(一) 無健全的組織系統
公司內部的組織系統不斷的變革,使得檔案的歸屬單位經常修改,致使最後移交的時候,誰也不知道檔案花落誰家。
(二) 檔案人員素質低落
管理檔案的人員沒有接受過專業的訓練,所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或者是找個不相干的人去管理檔案,致使檔案系統十分紊亂。
(三) 缺乏科學化的檔案分類法
所謂科學化的檔案分類方式,是要按照國際慣例來分類,同時依據公司的組織規模來設計,例如按照公司的功能類別,或是按照公司的企業文化發展模式來決定,都必須層層考慮在內。
(四) 無完備的索引
有很多檔案設立,但是任誰也找不到,那就等於零。檔案管理的原則是,任何人隨著檔名,就可以輕易的找到所需的資料,而且資料還是最新的才行。
(五) 缺乏檔案管理制度
無論任何最小的組織或者單位,在建立之初,都要有自己的檔案管理制度,規定一些必要的建置與檔案流程,保存期限等等,這些制度也必須明令公佈。有關完整的檔案管理制度法規,請參照本書最後的附錄。
檔案管理的制度
在一個公司中,檔案管理的工作不應隨便交給新人,而應由對公司的組織文化及歷史有足夠了解程度的人來做;而其實際之檔案管理與鑑定流程,可依下列程序進行:
1.建立公司組織圖
對於商業檔案之鑑定,首要的第一步,即是先建立公司的組織圖,從組織圖可窺出整個公司各例行業務之全貌。
2. 建立公司文件的目錄清單
(1) 全宗原則:依據各部門而列出相關檔案,有些較小的公司並無部門之編制,此時,則依「功能」別來區分;同一部門或同一功能業務而產生之檔案應放在一起,且應依據其原始順序排列,此即所謂的全宗原則。
(2) 文件系列為單元:在全宗原則下,再按照該文件的功能、主題或其他特性而形成各種文件系列,如帳本、會議紀錄等。
通常,在一個公司裡,常見的文件系列類型有:會議紀錄、往來書信、股份記載書、法律文件、財務文件及統計資料等。
而每種文件系列下,又可區分為許多副文件系列,例如:就會計檔案而言,又可分為帳本、各種財務報表、發票等;書信又可依年代、往來客戶之公司名稱或其他標準而分;而會議紀錄則又可依不同委員會、工作團體或年度會議來分。
(3) 檔案盒標籤之製作:每個文件系列之檔案整理好後,可放入檔案櫃,並應在盒外做一標籤,給予明確、清楚的描述,所描述的內容可包括:公司和部門的名稱、文件系列的名稱、文件所涵蓋的起迄日期、保留期間和保存地點、檔案的件數、檔案產生者等等。
3. 定下檔案保存期限及決定其銷毀日期
建立了檔案的清單後,接下來的工作,就是要進行訂下檔案保存期限及決定其銷毀日期的檔案的鑑定工作,這種經過鑑定的檔案稱為「scheduled records」。
通常檔案鑑定工作主要的參考資訊,是來自於檔案的目錄清單(inventories)。因此,目錄清單的詳細與否,對於檔案的鑑定和分析工作,有很重要的影響。
在分析過文件內容後,再參考公司的行政、會計、財務及法律需求,即可定下該檔案的處理計畫(Records Creation Plan, RCP),此計畫即為檔案的歸檔、儲存、保留、銷毀等過程之準則。
在設定公司檔案的保存期限時,需參考公司行政上之需要及法律上之規定,一般而言,有個趨勢是設為十年。
但對於那些屬於日常性例行業務的檔案,可以在保存二年、三年、或是五年後即可銷毀。檔案的銷毀應定期舉行,最好在每年的年初。
為了確保檔案的機密不外流,在銷毀前,最好先檢查核對銷毀清單,以確定該銷毀之檔案均已銷毀。@(待續)
摘編自 《優質秘書養成術》 書泉出版社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