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選舉委員會
北京市昌平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選舉委員會:
截止2010年11月1日北京市常住人口為1,961.2萬人,其中外地戶口704.5萬人,占35.9%,平均在京居住年限為16年,他們對北京經濟社會的發展作出重大貢獻,但他們的選舉權等合法權益受到公權力嚴重侵害。
地方人大代表選舉法規定選民登記在選區進行,選區劃分為兩類:按居住狀況劃分,或按工作單位劃分。北京選舉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對外地戶口北京居民的選民登記作出特殊規定:「戶口在外省市現居住在本地的人員,一般應當在戶口所在地參加選舉;不能回戶口所在地參加選舉的,由本人提供戶口所在地的選民資格證明,也可以在現居住地進行登記」。
顯然,北京市的規定違反選舉法及配套規定:1、違法設定外地戶口所在地為外地戶口北京居民的第三類選區;2、非法要求他們在非居住地的戶口所在地參加選舉;3、違法要求在本市參加選舉的外地戶口居民本人提供戶口所在地出具的選民資格證明,而選民資格的審查認定依法是本地選舉機關的義務;4、違法為外省市人大設定外地戶口本市居民的選民資格證明義務。因絕大多數外地戶口北京居民不會花幾天時間和上千元差旅費回到數百甚至上千公里的戶籍地開具選民資格證明,這一違法規定嚴重限制實際剝奪了700多萬外地戶口北京居民的選舉權。
本屆北京市區鎮兩級人大代表選舉定在9-11月中旬進行。
按照憲法和立法法的規定,全國和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可以而且應當撤銷或改變北京人大常委會制定的上述違法規定,公民對任何國家機關有監督權,故本人依法請求有權的兩級人大依法立即撤銷北京市選舉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保障憲法、選舉法在北京的正確實施,維護我們的選舉權。
公民監督書兼律師法律意見書:
請立即糾正外地戶口北京居民選民登記必須由
其本人提供戶口所在地出具的選民資格證明的違法規定
外地戶口北京居民程海 律師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選舉委員會
北京市昌平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選舉委員會:
一、北京外地戶口常住居民達700多萬人,其選舉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在現居住地受到嚴重侵害。
據北京市統計局公佈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截止2010年11月1日北京市常住人口為1961.2萬人,其中外地戶口為704.5萬人,占35.9%(中國社會科學院2011年《社會建設藍皮書》稱北京市登記的流動人口占實有人口的40%,實際比例應該大於此數),與2005年底相比,外地戶口常住人口增加347.2萬人,年平均增加約70萬人,占北京每年新增加人口的4%。他們分佈在各個行業,主要集中IT行業和高技術行業,建築業和服務業,為北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可以不誇張地說,北京市近年GDP增長中的大部份,主要是新遷入的外地戶口人創造的!他們大多數在京生活多年,已成為北京市永久居民,沒有他們參與,北京不可能建設成現在的模樣。中國城市化進程在30年內不會停止,北京的GDP近年不可能停止增長,沒有誰能阻止它的增長。北京本地戶口勞動力的增長不可能滿足北京發展需要,因此以前以及今後,每年都需要和吸引全國乃至全球的幾十萬勞動力進入北京市,這是不可阻擋的歷史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