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火鳳凰 一名中國律師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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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9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安琪綜合報導)北京維權律師江天勇屢次為中國弱勢團體爭取權力,不斷遭到當局的騷擾和打壓。歷經肉體上的關押、酷刑,精神上的羞辱、恫嚇,甚至是洗腦的「反思」教育,在逐漸掙脫中共套在他身心上有形和無形的枷鎖後,於不同場合道出其良知上「反思」的心路歷程,義無反顧地決定繼續走在為中國人維權的不歸路上,描繪出「肉體可摧殘,意志堅不可摧」的勇者畫像。

掙脫恐懼的枷鎖

江天勇律師於二月份遭當局非法逮捕,在脅迫下,江律師簽下了8份讓中共滿意的保證書,隨後於四月份獲得釋放。離開肉體上的監禁,沉寂數月之久的江於九月份接受美國之音的採訪。香港《南華早報》也刊載自家採訪。報導說,江在2個月的關押中,隔離、酷刑、洗腦和恐嚇成了他再熟悉不過的家常便飯。獲釋後,獄中經歷的羞辱暴力和威脅恫嚇如影隨行,在江克服這些無以言表的恐懼後,勇敢面對媒體曝光中共惡行惡狀。

這段遭遇帶給江的一個重要啟示,他強調:「當局威脅我不許說出來,但我還是要說出來。我要告訴他們,做過的事終究會被全世界知道,如果想要人們不知道,那麼從一開始就不要做,今後再也不要做這樣的事情。」

當局要我「反思」

媒體轉述了江在監獄被迫接受所謂洗腦式的「挽救教育」。

在一日三餐的時間之餘,江必須接受所謂的「反思」教育。按照當局的規定起床,喊報告,喊願意接受政府教育。隨後要背誦三首看守規定所謂愛國歌曲的歌詞,有一點錯就得從頭再來。

江說:「在(監獄)裡面(當局)要求你不斷反思問題,不斷問你問題,跟你『聊天』,他們告訴你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儘管你認為不對,你也必須說是對的,還要你說出為什麼是對的;你必須接受他們的看法,還要承認你的錯誤,你要不斷悔過、寫保證書等等,在裡面受到種種威脅。」「我在那兒進行他們說的『反思』時,我都覺得我可能會隨時瘋掉。」

儘管籠罩在當局脅迫反思的陰霾下,不過,這段洗腦適得其反;在江擺脫肉體和精神上的牢籠後,他更清楚地「反思」出中國當今的病源,以及自己責無旁貸的使命。

今年九月,江獲頒總部位舊金山的中國民主教育基金會之「傑出民主人士獎」。未能親臨領獎的他道出中共最不樂見的「反思」感言:「在今年上半年那段『反思問題』的日子裡,我的確反思了:我究竟做了甚麼以致於我不得不『反思問題』?我深知我既沒有違反法律,也沒有違反甚麼規定;我所做的事情無論是對於任何人還是對於我們的國家都是有益的,於我來說是使我良心安寧的。我的所作所為,在任何一個正常的社會裏都應該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可我,卻因此被失蹤、被凌辱。」

他更進一步說:「多少前輩終其一生也未能看到自由與民主在中國大陸實現……但是,我們別無選擇,不管路有多長,都要走下去。曾有不少朋友尤其是媒體的朋友多次問起同樣的問題:你的遭遇是否讓你感到後悔?你是否會改變自己?我回答:我所作的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我的遭遇不是證明我做的錯了;相反,我的遭遇恰恰證明現狀必須改變!我無法想像我以及我孩子的未來就是這樣一個沒有自由的境地,我們必須為改變現狀付出努力!」

藐視國家法律的「執法」單位

江的遭遇明顯地說明著,他自始至終面對的是個藐視國家法律的執法單位。

身為律師的江天勇對媒體表示,收容審查的法律在中國已廢除,因此這種審查實際上是不合法的。他對美國之音記者陳述:「在(監獄)裡面沒有任何法律可講,一上來他們就告訴我,在那個地方『得守他們的規矩』。」《南華早報》報導說,審訊者輕蔑地告知江,他們可以講法,也可以不講法,而他們獲得「不需要依法行事」的允許。

在第二個晚上,江遭到嚴厲的拳打腳踢。他反問審訊者:「我是人,你也是人。為何你如此不人道?」對方盛怒之下,用力將他推倒在地並大聲辱罵江說:「你才不是人」。

美國之音引述江的話說:「他們(當局)明確地告訴我,『不要想得到甚麼手續,別想去看守所,更不要幻想到法庭,你別做夢』。」「他們極力強調這個地方沒有法律,他們說了算,只有聽他們才可能有出路。」

在江遭認定被洗腦成功且簽下八份保證書後獲得釋放。不過,當局依然不放心地恫嚇他說,假使他違反保證,他們可以「隨時令他再度消失」,且揚言會監禁他的妻子以示懲罰。

江:我的遭遇算是幸運

江的遭遇來自於他的信念與行動觸怒了中共當局的禁忌。

在江踏上為中國人維權之路前,他時時反身自問:「我要做一個甚麼樣的人?我究竟能做甚麼?」「我渴望自由的生活,我強烈的希望我所有的同類都能如此的生活;只有民主的社會才有真正的自由;我願意為民主和自由而努力。」

在這股信念驅使下,江擔任律師並接連承接維權案例,如愛滋感染者的維權救助、山西黑磚窯案件、陝北油田案、廣州太石村案、代理陳光誠案、高智晟案和胡佳案,以及捍衛基督徒、倡議民主人士和法輪功學員的權利等。

隨後,各種形式的迫害就緊緊跟隨著江——他的電話遭到監聽,外出受到跟蹤,被迫不斷搬家,遭命令退出承辦案件,律師執業證被註銷,受到軟禁與毆打,被迫失蹤等等。而家人也遭到同樣的騷擾與威脅。

在江2月份被禁錮的日子裡,他常常想起交往的外國朋友,他慨嘆道:「他們在他們的國家一邊做著和我同類的事情,一邊享受著生活。這個世界人與人為何有這麼大的區別?」飽受中共摧殘的江身心受到重創,不過回顧這段經歷,江認為自己還算是幸運的一名。

《南華早報》報導說,在中國,其他倡議人權的活動家和異議份子的遭遇更是悽慘。報導舉唐吉田和唐荆陵兩位律師的下場為例,前者在拘禁期間受到陣陣寒流的吹襲,因此而染患肺結核;而後者遭強灌藥物導致失去記憶。

江在得獎感言中沉痛地訴說著:「我的這些遭遇又算的了甚麼?為了民主與自由,有些朋友承受了或正在承受長期的牢獄之災,有些朋友被以法制學習為名長期關在洗腦班身心俱被摧殘,有些朋友被酷刑至今沒有蹤影;他們的遭遇之慘烈是我無法與之相比的。」

為中國人爭取民主自由 我不孤獨

中共當局如何闡釋這些維權律師的境遇?

在「江天勇律師的維權之路」一文中,《中國人權雙週刊》披露中共國保對江的談話:「你的問題就是交友不慎,誤入歧途。要不是交了陳光誠、李和平、滕彪這樣的朋友,你不會有今天這樣的遭遇。」

不以為然的江在感言中提道:「朋友們往往讚揚和鼓勵我,他們說我的工作有價值、有意義。」「獲得幫助的人即使問題本身沒有真正解決,但他們往往明白產生問題的根源在何處,他們由絕望變得對未來有信心。」

在當局眼中「不聽話」的江又是如何看待自己的不幸遭遇?

江對於獲獎深感榮耀地表示:「看了歷屆的獲獎者名單……,他們的事跡一直激勵、影響著我;有些是我的至交,我以有這樣的朋友、以我是他們的朋友感到自豪;還有一些獲獎者我此前並不熟悉,但看到他們的簡歷、搜索與他們相關的事件和文章,我對他們崇敬有加;也有一些機構或組織,因做了大量促進中國人獲取民主與自由的工作……也是這一獎項的獲得者。因此,我的獲獎使我的名字與他們的大名在一起,我深感榮幸。」

此外,江對於所有海內外人士關注中國民主和自由的發展,與他們所作的種種努力,明確地表示「很榮幸成為這些作出努力的人中的一員」。

事實上,這些中外人士展現的俠義相挺精神,正是孔子所言:「德不孤,必有鄰」的最佳詮釋。

(責任編輯:畢儒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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