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網路侵權 美眾院提案人續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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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3日報導】(中央社德州聖安東尼奧12日路透電)面對網路巨擘Google公司和臉書(Facebook)等強烈抨擊,提出法案打擊網路侵犯版權行為的美國眾議員今天表示,他會繼續推動。

共和黨眾議員史密斯(Lamar Smith)接受路透社電話訪問時表示:「令我吃驚的是,反對者似乎不想保護美國的消費者和企業。」

他說:「他們引導顧客連上這些外國網站,是否或多或少獲益?他們賣廣告給這些外國網站,是否獲利?如果是的話,就有必要加以阻止。我不在意與他們較量。」

史密斯是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阻止網路侵犯版權行為法案(Stop Online Piracy Act)正在該委員會審查。這項法案允許司法部就設在外國的網站向聯邦法院申請強制令,目標是對抗藥物和音樂等消費商品的網路侵權行為。

史密斯表示,網際網路上的仿冒品使美國消費者、企業、投資人和勞工一年損失約1000億美元。不過批評者表示,他的說法太過誇大。

這項法案規定,如果聯邦法院法官認為外國網站提供的東西違反美國著作權法,則網路服務供應商可能被要求阻斷這些網站,美國線上廣告網絡必須撤下廣告,而且搜尋引擎不得直接連向這些網站。

Google、推特(Twitter)、臉書及新聞分享網站Reddit等網路巨擘都反對這項法案。這項法案本週在拉斯維加斯(Las Vegas)消費電子展(CES)中飽受抨擊。

Google執行董事長施密特(Eric Schmidt)去年12月告訴華盛頓經濟俱樂部(Economic Club of Washington),這項法案「實際上會使網際網路解體」,他也把史密斯所作所為與Google在中國大陸遇到的網路審查相提並論。(譯者:中央社郭中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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