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截止日期(Cut-off Date)?
簽證公告所指的截止日期,適用在提出I-485申請以調整其移民身份,或者透過領事館程序申請綠卡者。只有其優先日期(priority date)早於截止日期者方可申請調整移民身份或申請綠卡。
何時是我的優先日期(priority date)?
對於那些毋需勞工證(labor certificate)的類別而言,優先日期是指USCIS收到I-140申請日為主;對於需要勞工證的類別來說,優先日期則是指勞工部(Department of Labor, DOL)收到PERM勞工證申請的日期為準。由於陳品瑞美國移民律師事務所對於所有I-140申請案件皆是網上提出申請,故所謂的優先日期即指指線上申請日。
面對快速改變提前的EB-2申請日期, 我該如何做才能從中獲益?
由於EB-2類別的高度需求,因此一直以來皆超過配額數量(oversubscribed)。直至今日,EB-2的申請截止日期可為EB-2申請批准後的三到四年。也正因為如此,使得在印度或中國出生者對於申請EB-2 NIW一事裹足不前,即使他們符合提出申請的條件。
由於截止日期快速提前推進,為確保優先日期提前,陳品瑞律師(Victoria Chen, J.D.)鼓勵有志申請人即刻做為自我申請者(self-petitioner)來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NIW)。與其他類別相較,這類別是申請者最好的選擇。其他類別,如EB1A,擁有極高的申請標準;其他類別則是要求要有連帶工作擔保才行。若自我申請者愈早提出第二優先的EB-2申請,則愈有機會使其優先日期提前,也因此更能加速申請人(petitioners)及受益人(beneficiaries)的移民身份儘早調整為永久居民的腳步。(原文出處: http://www.wegreened.com/blog/visa-bulletin/visa-bulletin/)
